情况,结合上述(一)、(二)对各村(社区)网格员工作业绩进行汇总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的村(社区)网格服务化管理站。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工作程序严谨规范
1.网格员结合日常走访巡查,及时捕捉和掌握责任网格的舆情信息。苗头性、简单的矛盾现场处理化解,不能就地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2.对需要协调处理的,做到现场受理及时上报,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服务管理对象;
3.对安全隐患或突发性事件,立即上报相关责任部门紧急处理,同时采取适当预防措施。
(二)纪律制度遵守落实
1.服从工作安排,开展走访巡查,全面掌握信息,规范记录民情;
2.按时参加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例会、季度形势分析会、半年工作小结会、年终工作总结会等会议;
3.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定,正确使用、保管手持终端机和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日记本,严禁泄露服务对象秘密。
(三)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1.坚持深入群众,全面掌握群众信息,认真倾听群众
意见,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收集、上报、跟踪及反馈工作;
2.服务过程中态度诚恳、热情大方,语言表达清楚准确,语调亲切柔和,工作细致入微;
3.了解关心困难群众,主动帮扶弱势群体,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六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次。
第七条 各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