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古城特色的和谐西安。 (十)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把西安建设成为山、水、城、田、塬协调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城市。以南部秦岭山地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区、渭河流域湿地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区为主体,以山、林、塬为骨架,以风景名胜区、遗址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以主要河流、交通廊道沿线绿色通道为脉络,形成城乡一体的生态体系。划定蓝线、绿线,保护田园、森林、公园绿地、湖泊、河流、湿地等,恢复原有的河流水系,以多种形式的绿化来增加绿地面积并构成多物种的绿色生态系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至2020年,主城区城市绿地面积达到70.40平方千米,其中公共绿地63.40平方千米,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
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对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大气中二氧化硫控制、二氧化氮控制、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控制提出了明确规定,并从决策、法规、环保投入、执法水平、科学研究、宣传、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措施。
(十一)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合理配置城市资源,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的特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至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
为3082.51平方千米,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52.11平方千米,占规划基期年耕地保有量80.53%;坚持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加强地表水源地和水系的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坚持能源节约和开发并重,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强化工业、公共交通和建筑节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按照建设节水型城市的要求,对雨水储留利用,对工业、生活用水采用循环利用和零排放,以末端处理为主转为节约用水、源头减污为主,通过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为20立方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限制发展用水效益低、耗水多的工业项目,提高工业中水利用比率、用水重复利用率,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先进高效灌溉技术应用,农业灌溉系数达到0.7;加快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十二)近期建设规划 1.近期建设目标
通过几年的建设,到2010年,提升西安城市综合实力和整体功能,全面实
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逐步将西安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城市。 2.发展规模
2010年,西安市域常住人口规模为92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规模为
65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1%,其中主城区城镇人口规模为450.2万人。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0平方千米以内,其中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03平方千米。 3.重点发展区域及建设重点
加快“四区两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未央新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疏解老城压力。
近郊地区重点进行组团、新城和县城建设等。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城市公共设施服务能力和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建设,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与整治力度,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护城市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与档次,全面优化人居环境。
新一轮西安城市总体规划,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确保西安城市发展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的需要,本规划一经批准,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同时抓紧深化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必要的专项规划,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为总体规划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