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条件时,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
2) 主体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出入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 24m 层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3)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回转半径范围之内的通道,在
其受影响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4) 安全通道必须具备防砸、防雨、抗冲击功能。
工地门口安全通道 建筑物周边安全通道 2.3“五临边”安全防护 1.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物出入口安全通道 1) 基坑支护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基坑支护规程》 (JGJ120-2012)要求设计,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2)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
过 5m(含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必须经
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论证方案施工。
3) 临边防护采用钢管或方钢搭设两道防护栏杆形式。
4) 防护栏杆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刷红白或黄黑相间安 全警示色。
5) 防护栏杆外侧应设置排水沟,采取有组织的排水。 6) 防护栏杆外侧应悬挂警示标识。
7) 临边夜间作业需设置足够的照明措施或警示灯。 8) 防护外侧设置高 200mm 踢脚板(可以自选)。 2. 基坑临边防护
1)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
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 浅基坑边缘 1500mm 之内严禁堆放物料,深基坑 3000mm 之内严禁堆放物 料。
基坑周边防护栏杆 材料堆放距离基坑太近 基坑周边防护栏杆 3. 楼梯临边防护
基坑周边临边防护不到位 用钢管设防护栏杆二道,并在楼梯斜跑中间设立杆,下设挡脚板 4. 楼层临边防护
楼梯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
采用定型式工具化防护栏杆 5. 屋面临边防护 1) 平屋面
材料堆放在临边 在屋面边缘 500mm 处,按 600mm-1200mm 高设二道防护栏杆、立杆间距 2000mm,立杆与屋面板预埋件呈 45°夹角设斜拉杆,设 180mm 高挡脚板或挂密
目网全封闭。
在屋面边缘设二道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2) 坡屋面
平屋面安全防护未设置踢 脚板 (1)坡度大于 1:22 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 1500mm,并加挂安全立网。 (2)在无法设置防护栏杆的情况下,应在屋面屋顶最高处沿屋脊拉设供
作业人员挂安全带的水平钢丝绳。
坡屋面防护栏杆
3、临时用电管理
坡屋面未设置安全防护 总承包方根据分包方施工用电负荷,提供给分包方一级或二级电箱接线端,分包方由此接线,分包方自己负责投入本施工区域的临时用电设施,但电箱、电缆、移动用电工具需经总承包方安全部审核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整个施工现场的线路配置需按JGJ46-2005的要求附设,并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总承包方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分包方必须安排一名持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建筑电工证的电工负责现场的临时用电日常维护和管理。 3.1配电箱
1)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2)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