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集团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成本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成本管理包括成本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 第三条总部财务部是成本管理的主管部门。总部财务部设立成本管理岗位,负责集团的成本管理;各事业部(子公司)财务部设立成本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的成本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事业部(子公司),各事业部(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细则。 第二章成本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成本管理的工作由财务总监全面负责组织领导。总部财务部应制订相应的成本管理规定,组织成本核算,编制落实成本计划和预算,监督考核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的成本进行预测控制和分析,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六条各事业部(子公司)的成本管理员应根据总部财务部要求,按期计算在产品及完工产品成本,及时向总部财务部报送成本报表。随时提供总部财务部所要求的核算资料,并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向各企业主管和总部财务部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和建议。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按规定对未来期间的成本费用水平和变动趋势进行预测,为经营决策和编制成本费用计划提供数据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