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调查报告两篇 下载本文

大学生医疗保险调查报告两篇

篇一、关于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状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参保人数的日渐增多,我国的保险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保险在安定人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从大学生对医疗满意度、参保情况和对保险的评价三方面讨论当前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并针对目前苏州市高校的医疗保险状况,进行了浅要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看法,希望可以为苏州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字:大学生医疗保险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现状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直至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并没有被纳入实质性的社会保障范畴,医疗保障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学生的医疗费用主要来源于公费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

20XX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终于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员,被正式纳入全民医保的范畴。该《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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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

1.基本原则:坚持自愿原则;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学生实行属地管理。

2.主要政策:(1)参保范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2)保障方式。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大学生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3)资金筹措。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学生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各地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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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二)、苏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概况

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规定,苏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20XX年4月30日,苏州现有12所高校参保,大学生医保参保人数2.9万人,其中2277人是苏州籍在外就读大学生。20XX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8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学校缴费40元。按102号政府令规定,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学生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50%。苏州市社保中心主任谭国明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苏州大学生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共济性等特点。凡在苏州市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均需参加,共约有15万左右大学生。只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参保,每结算年度内,就可以结付最多20万元的医疗费,将极大地缓解患病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此外,参保学生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可按学生医疗保险基金按不同比例结付,其中,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累计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学生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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