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 下载本文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

工程用钢制配件采购招标书

(第二次)

一、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供货对象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招标供货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11月17日。

3、报价表中供货数量为估算数,具体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4、质量要求:材质为:Q235。投标产品符合GB12459-2005。质保期不低于一年。质量低于国标的为不合格产品,由中标方支付中标价总价两倍的罚款。招标单位对探伤,有气孔为不合格,作退货处理,造成其他损失的,由投标单位承担。

5、投标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经工商注册的正常纳税单位,具备独立的民事和经济能力,有一定的供货服务能力。

6、本次招标价为综合单价,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送到水务集团仓库或指定地点的综合价包含运费、卸车力资、税金等。 (2)、需开具投标公司的正式发票,单价为含税单价。 (3)、合同期内不调价。

7、送货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送达。 8、付款步骤:(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按实际发生数,验收合格后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每月20日为结算截止日期,发票于20日前送达(或寄达)仓库,双月按账面余额的50%支付,合同到期付到90%。

(2)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

9、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分法,价格最低中标人,次低者为候补中标人。中标一周内签订合同,逾期将作自动放弃。投标单位中标后,如若中途毁约,则取消下次投标资格。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及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方负责,并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公司设最高限价:见附表,高于或者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

10、我单位有权拒绝接收产品并终止合同,剩余货款不予结算。 11、中标3天内签订合同,逾期将作自动放弃。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12、如发现投标过程中有造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二 投标书要求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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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名称及内容 投标函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人本人到场,则不需提供) 法人代表、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质量及服务承诺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产品质保书 资料编号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一式壹份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招标文件任何内容,且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在包装封面上写明: 招标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岳东路5号 2018年第一批工程用钢制配件采购投标文件 (2018年8月15日14:30时前不准启封) 投标人的名称:××××××(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外包封”包封标签格式) 3、投标单位代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可参与投标(授权书格式附后)。

4、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 时

5、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下午 2:30 时,投标人携带标书至公用事业局3楼会议室,当场开标、评标,逾期到达视为弃权处理。 6、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4.2万元。 (三)评标办法:

1、投标书必须符合招标书的要求,否则视为废标。 2、最低价中标,次低价为候补中标人。 (四)合同书的签订:

投标人中标后,3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反之,视作放弃,并由候补中标人中标。

招 标 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剑芝、赵淑萍

电 话:0510-807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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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8年8月 日

附表一

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2018年第一批工程用钢制配件采购 致: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的投标通知书,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承诺如下: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业主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质量问题,同意中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称盖章)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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