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和答案 下载本文

复习范围:课件第七章第一节证据的概念和分类。

30. 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或者是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复习范围:课件第十三章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

六、【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题7分,共14分) 31.我国第二审人民法院全面审理的法定原则: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全面审理,就是不仅要对上诉或者抗诉所提出的内容进行审理,而且要对上诉或者抗诉没有提出而为第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以及审判活动是否遵守了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2)对共同犯罪案件,不仅要审理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部分,也要审理未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部分;即使上诉人死亡了,其他被告人并没有上诉,也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审理后对已死亡的上诉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

(3)审理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裁定;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的,不仅要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要审理刑事诉讼部分,以正确确定民事责任。

复习范围:课件第十六章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32. 诉讼代理人的法定权利有:

(1)代理律师可以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案卷材料;

(2)代理律师经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案件情况;

(3)代理律师在发现委托的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向律师隐瞒事实时,可以拒绝代理;

(4)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发表代理意见; (5)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 (6)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7)诉讼代理人有权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 (8)诉讼代理人有法庭辩论的权利。

复习范围:课件第六章第五节刑事诉讼代理。

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题10分,共10分) 33. 复习范围或考核目标: 课件第五章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