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监 下载本文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安

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1.29 【实施日期】2008.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设区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安全生产监管局:

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面向基层、从基础工作入手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加大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为全省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授予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1 / 3

理局等33 个单位“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许雅英等

56名同志“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广大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坚持依法监管,狠抓工作落实,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共计33个)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周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高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安市雁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宝鸡市扶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宝鸡市歧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 3

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咸阳兴平市安全生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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