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
二、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三、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四、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推广使用自动化、密闭化施工工艺,降低机械噪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耳塞进行听力保护。
五、深井、地下隧道、管道施工、地下室防腐、防水作业等不能保证良好自然通风的作业区,应配备强制通风设施。操作人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戴防毒面具或防护口罩。
六、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采取喷淋等设施降低粉尘浓度,操作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焊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七、高温作业时,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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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员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
二、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应有通风、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
三、食堂应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各类器具规范清洁。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
四、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应定期消毒。
五、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容器,垃圾分类存放,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六、施工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七、施工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及时向发生地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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