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东城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下载本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东城区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东政办发[2018]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08 【实施日期】2018.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东城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东政办发〔2018〕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区政府决定成立东城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关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在区委、 1 / 2

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我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东城区优化营

商环境的政策、制度和措施;研究解决本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职责部门落实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组织架构

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办事机构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及相关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政府研究室、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委、区信息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审改办)、区产促局(金融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区房管局、东城规土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东城工商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文促中心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之常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副区长葛俊凯、区长助理丁倩担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产促局(金融办)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政府办、区信息办、区编办(区审改办)、区产促局(金融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东城规土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东城工商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主管领导担任。 办公室设在区产促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东城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计划制定、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查考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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