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2016年3月,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鹤壁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同情况实施“精准监管”,以构建更高标准更高水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目标,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委书记范修芳和省局领导分别对此给予批示肯定;国家食药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河南省委改革办《简报》对此进行刊发,《中国食品安全报》进行了详尽报道。
一、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的依据
一是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风险管理的原则,第一百零九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二是落实“四有两责”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产品种类多、监管主体多、风险隐患多,食品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但与之相对的是,基层食品监管人数严重不足,设施设备较为落后,有限的监管资源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面对仍然复杂的食品安全形势、面对数量如此众多的监管对象,一年检查几次才能做到监管到位、履责到位。
三是监管任务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用力平均、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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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重点不突出等现象,缺少靶向性和精准度,有问题不会查、查不出的,监管的科学性不高、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较为普遍。
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是指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二、怎样进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按照“动静结合、简便易行、监管内控、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并按照风险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
一是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的划分由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两方面因素确定。静态风险就是企业生产产品本身的风险系数。动态风险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运行等因素情况。按照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动态风险因素评价量化分值表,将静态和动态风险因素进行量化,通过打分的方式,获得风险分值,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
二是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监管重点,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风险等级越高,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越高,其中A级不少于1次/年,按风险等级依次递增。
三是实施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企业风险等级原则上实施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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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监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调高或调低的动态调整,明确下一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如在本年度内,如出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现不合格的,上调1个风险等级,增加检查频次。
全市211家食品生产企业、8346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3810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施了风险等级评定,并在2016年、2017年底进行了动态调整。建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分类系统及数据平台,记录、汇总、分析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取得的效果
一是监管部门提高了工作效能。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基于风险分析的分级管理,使监管部门能够更好的了解和把握食品行业中存在的风险点,把监管对象和重点问题排好优先次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问题的监督管理。基层监管人员根据风险分级计算监管工作总量,合理分配管辖区内检查力量及设施配备。根据风险等级,合理确定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生产经营者实施不同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汇总风险分级的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达到了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监管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提高了监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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