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8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
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6.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准考证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9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