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应该限制海外代购 一辩稿 下载本文

我国不应该立法限制海外代购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辩友、观众: 大家下午好!

我方认为是我国不应该立法限制海外代购。

预测:空白立法,我国的确没有一部叫做海外代购法,但是根据立法法中的空白立法原则,我们可以通过已有法律对现行海外代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在当代中国,一个文明法制的国家,不是没有法的存在,你可知空姐代购中空姐认罪却表示自己没有预谋偷逃税款,不清楚化妆品还要交税,也没留意自己走的是无申报通道。出现了问题所以要立法解决。消费者,已有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无法解决的,通过外交手段去解决。企业角度,已出台的法案已经达到了保护本土资产的效果。关税角度,是上涨的。国家动荡,它并没有影响足够大到影响国家安定。

开宗明义,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和变动法律这种特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海外代购,简而言之就是找人帮忙从别的国家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限制,在此处则是指通过立法将海外代购进行约束在某一范围内,不让其发展。(某一范围指的是能够保护国家利益,人民权益的基础上。限制,值得是扬长避短中的避短。)在当今中国,虽然我国正处在一个逐步完善法制建设的时期,但是就当下而言,我国不应该就海外代购这一问题进行立法。原因如下: 第一,海外代购是全球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也因为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方承认海外代购有好有坏,我们没有理由选择在现有法律可以解决海外代购的负面影响的条件下去再立法阻止其发展,难道我们让其不复存在吗?(对限制的定义,问对方的程度。)

第二,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2015年上半年海外代购的交易规模达两万亿元。任何产业的出现都是因为需

求,从消费者需求的角度来说,国内的市场无法满足我国消费者的这种需求现状,所以人们的眼光投到了国外。而海外代购的可选择范围不仅局限于可在国内出售的商品,还包括了在国内还没有销售的可选择商品。消费者可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个性选择商品,同时,海外代购不外乎成为一种更快达到自身需求的方法 。

第三,海外代购的出现,对于国内企业发展也有一定的加速作用。当然,其出现,冲击了国内的市场,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限制了其负面影响,我方并不是要让海外代购野蛮生长,抑或是占领的整个中国市场。新的刺激,适当的危机感,企业不得不保持创新性,让企业本身进行优化改革,跟进时代步伐,更好的服务于消费者。 在当代中国,一个文明法制的国家,不是没有法的存在,你可知空姐代购中空姐认罪却表示自己没有预谋偷逃税款,不清楚化妆品还要交税,也没留意自己走的是无申报通道。可见,我们更需要的不是立法,而是让人懂法。法,它是手段,惩罚永远不是它的目的;法,今日它的存在与出现,永远都是为了人民的生活能够更加幸福安康;法,它的数量的多少,永远不能与这个国家的法治水平相等同;法,只有人知道它了,并且遵守并且执行它了,它才有意义。

今天我们的辩题很是一个政策辩,如果您方不能论证立法的需求性、根本性、损益比以及海外代购与之联系,作为正方您就不能论证您方观点。

综上所述,我方坚决认为我国不应立法限制海外代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