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道德情操论》有感 下载本文

审慎与正义

——读《道德情操论》有感

《道德情操论》是亚当·斯密的著作,有着“经济学之父”称号的他

却把人生中最后几年时光献给了此书的第六次修订,从这一细节中亚当·斯密也许在向我们传达一个信息:道德准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回归美德是人的终极追求。 此书系统的分析了一切道德情操产生的根源,并对各种情感的诱因与影响进行解释,对各种道德哲学进行了介绍与评价,最后介绍了基本道德准则与道德实践准则的方式。

亚当·斯密讲,经济社会应该是一个有序的社会,这种有序通过社会的自我控制来实现。自我控制包括两个维度:个体与社会。个体需要审慎,社会需要正义。个体的审慎是他实现美好人生、追求幸福的重要的智慧,通过审慎避免了个体自身收到伤害,以此实现幸福。然而人是群居动物,人身上具有鲜明的社会性,个体的审慎还无法避免整个社会性的灾祸。此时正义的力量得以显现。“正义是社会存在的根基,也是社会中的每个人实现和保持幸福的前提。”正义是一种法则,它并非是琢磨不清的神秘,现有的所有的规则法律和人们都认可的社会公序良俗都是正义的具化。

此时我想到人们通常用理性与感性来描述一个人的性格特点,可能一个比较沉稳的人会被认为是理性的,一个热血奋进的青年会被认为是感性的,然而我要我说来这种评判是片面的。要知道世界上从未有过完全理性的按照科学行事的人,也从未有过完全依靠情感进行判断的人。所以理性与感性从来都是相依而存在,这两者之间的彼此制衡形成了我

们所说的审慎。审慎并不意味着单纯的犹疑不决乃至裹足不前,那是一种判断与衡量,里面充满了比较的科学。“审”为观察与判断,我们头脑中所形成的各种认识无一不经过了审的阶段;“慎”是一种态度,意味着严谨,用严谨的眼光去分析我们在感性认知下形成的认识,我们往往不难发现头脑冲动后的想法总是充满了不合理甚至荒诞之处。古人说“慎独难得”,我们很难时刻保持对自身的理性克制。亚当·斯密在文中写道“在人类可能面对的种种不幸中,丧失理智可能是最为可怕的一种”。一个失去审慎能力的人是最可怕的存在,因为他已经丧失了对是非善恶最基本的判断,仓促间被情感支配下的决定大部分时候是于己于人都不利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老虎,我们一刻也不可以放松了对内心的克制。要做到“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必须依靠审慎。

更我对审慎的理解还有另一层含义,也就是一种适当感,这也是作者行文的基础。或者用“中庸之道”四字来解释更为易懂,这一点大概也是中西道德情感的相同之处。先民们都信仰宗教,大部分的宗教把神解释成完美的存在,在他们口中神是没有丝毫情感缺陷的。然而现在我们应当明白神或是如神一样的人物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我们想要追寻的那种完美的道德也只是乌托邦式的希望。完美的道德不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需要为了高尚的道德情操而努力。我们大多数人可能接触的也就是“中庸”即适当。“行为的适当是我们普通人都应该和可以达到的美德标准”。这种适当贯穿于各类激情以及顺境和逆境。我不禁想到自己有多少次的行为太过失了分寸,以至于现如今自己回想起来都充满了惭愧。记得我曾为了一次如今看来微不足道的考试而痛哭不

已,然而在我逐渐理解了适当之后再回头看一下过去,我感觉自己太不应该。在丝毫没有审慎考虑的情况下,我受情感支配做出了让自己和他人都更加尴尬的选择,其实这种选择对于事实丝毫无补,相反这像是一出闹剧。适当感的缺失让我在过去的日子里经受了教训,可我也明白这并不就说明未来就可以安然度过。我还得继续在生活中锻炼,不断用审慎的目光反省自身,在实践中不断接近适当感的平衡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我所谓的“中庸之道”还是适当感,都绝非是冷漠市侩的利益权衡,是区别于对他人的不幸本可以伸出援手但无动于衷的冷漠(比如小月月事件中的路人)。此种适当感的确会有对自身所作行为可能得到利弊结果的衡量,但这是在一般情况即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也就是说,我们在进行自我的保护与追求幸福的时候都应该以社会基本法则道德为基础——这也就是上面我们所提到的社会正义。 正义是一种社会规范的约定,但同时它更是一种美德。我们遵守正义并不会限制我们的自由意志,但一旦我们违背了正义,那就是破坏了社会的围栏,我们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我们可以理解这是因为当我们违背正义的时候就不免伤害到一些人,或者说我们不正义的结果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破坏,因此,为了减少他人无辜受到伤害的可能和维护社会的良好运作与发展,我们需要对违背正义者施以惩罚。我想这也就是在今天我们仍旧存在暴力机关的原因。正义的作用是在人们违背它之前约束人们的欲念和恶念,使人们能够产生审慎从而使人拥有道德,而在人违背了正义之后,正义就应该起到法官的作用,为了防止和惩罚罪恶拥有正义的人应该恰如其分的使用一种暴力。这里法律充当了正义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