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答案(B卷) 下载本文

2016年重庆市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答案(B卷)

一、判断

×√×√× √×√×√ √×√√× 二、单项 DBBCC CDDDD

1、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的法律顾问的是( D )。

A.某高校法学教授 B.某律所的执业律师 C.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D.某高校法学专业学生 2、下列关于行政执法程序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B )。 A. 某工商机关在对执法的过程中用摄像机进行全程记录 B.某公安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未经过法制审查 C.某工商机关在对企业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决定时,应行政相对人申请举行听证

D.某公安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申请外地行政机关协助其进行行政执法

3、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B )。

A.某市政府对其指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B.某市工商局将市政府尚未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其进行行政管理的依据

C.某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D.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4、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 C )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A.公民举报 B.法律释明 C.行政处罚 D.法院判决

5、某甲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轻微伤害,对某甲应当以( C )定罪处罚

A.故意伤害罪 B.寻衅滋事罪

C.妨害公务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C.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D.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或者调查时,检查人员或者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可以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

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对于非

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个人或单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不享有的职权是( D )。

A.警告 B.罚款

C.没收违法所得 D.查封、扣押

8、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该如何处理?( D )

A.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帮教

B.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依法处置 C.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关押

D.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帮教

9、下列关于设立慈善组织的条件说法错误的是( D )。 A.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B.不以营利为目的; C.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D.可以不需要必要的财产

10、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是( D )。 A、撤销 B、吊销 C、重建 D、改组 三、多选

ABD ABCD ABCD ABCD BCD

四、请简述我国《反恐怖主义法》中所称的恐怖主义及恐怖事件。

参考答案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5分)

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5分) 五、蒋某是某市城建局副局长,中国共产党党员。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期间,蒋某作为单位领导,利用职权,帮助其下属在职务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事成后向其下属索要贿赂,且对于相关人员因表示感谢而主动赠送的房产、黄金等物,蒋某均“笑纳”,所收财物共计人民币14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蒋某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远高于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且蒋某对于差额部分中的700万元无法说明来源。

问题: (1)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如何处罚?为什么?

(2)对于蒋某的行为,党组织能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为什么?

答案解析:

1.(1)蒋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分),数罪并罚。(5分)

因为蒋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并且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达到入罪标准,构成受贿罪。此外,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高于其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无法说明来源,故蒋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写明一个罪的理由给5分)

若回答滥用职权罪,酌情给分。

(2)不能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回答“不能”给3分,答出理由给2分)

六、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论述如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答案解析:(合理论述即可)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2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2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2分)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分),建立行政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