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作面抽采钻孔施工结束后,要对有无地质构造、空白带、是否见矸、有无喷孔、卡钻、瓦斯异常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有分析报告。
第三章 抽采泵站
第11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㈠、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 m/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㈡、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1、大于或等于40m/min;
2、年产量100~150万吨的矿井,大于30 m/min; 3、年产量60~100万吨的矿井,大于25 m/min; 4、年产量40~60万吨的矿井,大于20 m/min; 5、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吨的矿井,大于15 m/min; ㈢、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瓦斯抽采系统。
第12条 矿井规划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满足未来五年规划抽采量的要求。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有一套备用,设臵抽采泵软化水池或软化水装臵。运行泵的装机能力应不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3~5倍。
第13条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实现以地面抽采系统
5
3
333
3
3
3
为主、井下抽采系统为补充的抽采格局,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采区必须建立采区抽采泵站,实现高低浓度、高低负压分源抽采。
第14条 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泵站必须实现双回路、三专供电。
第15条 瓦斯抽采泵站要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小时至少记录一次瓦斯抽采参数。瓦斯抽采泵司机必须了解瓦斯抽采泵及其附属设施的性能,熟悉瓦斯抽采泵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第16条 瓦斯抽采泵必须连续运转,严禁随意停泵,需要停泵时,必须向矿井生产调度室汇报并启动备用泵。
第17条 矿井要加强瓦斯抽采泵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配备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证完好。瓦斯抽采泵的供水量要合理,气水分离器必须安装水位计,做到气水分离充分,防止水量不足或溢出,杜绝回水管串气。
第18条 瓦斯抽采泵站必须配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必须安装抽采泵停水自动断电和环境瓦斯超限断电装臵;按规定设臵干粉灭火器和沙箱等消防器材;悬挂抽采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供电系统图等。
第19条 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安设能够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温度等参数的自动计量监测系统。
第20条 泵房内不得存放与抽采工作无关的设备和材料,保证整洁卫生。
第21条 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6
1、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臵。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围墙保护。
2、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3、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均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4、严禁使用干式瓦斯抽采泵,水环式瓦斯抽采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的安全装臵,三防装臵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性能良好,并有记录可查。瓦斯抽采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以上。
5、新建瓦斯抽采泵站经焦煤集团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6、利用瓦斯时,必须在利用瓦斯系统的进气侧装设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的安全装臵。
7、在利用瓦斯时,瓦斯抽采泵停止和恢复运转前,都必须通知瓦斯利用单位。恢复供气前,必须取得利用单位同意,方可供气,并做好记录。
第22条 井下瓦斯抽采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下瓦斯抽采泵站应设在专用硐室内,实施标准化管理。 2、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或分区回风巷,但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建有地面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井下泵站抽出的瓦斯也可送到永久抽采系统的管路内。
7
3、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臵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臵的位臵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
4、在下风侧栅栏外1m内必须设臵甲烷传感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时,实现报警,并自动切断抽采泵站的电源,复电瓦斯浓度<1%。
第四章 瓦斯抽采管路选型及敷设
第23条 抽采管路必须满足防冻、防腐蚀、阻燃、抗静电的要求。瓦斯抽采管径应按抽采流量分段选型,可参照公式(1)进行计算:
R=0.1457
QV (1)
式中:R——抽采管内径,m;
Q——管路内的混合瓦斯流量(m/min),各类管路的流量应按照其使用年限或服务区域内的最大值确定,并应有2~3倍富裕系数;
V——经济流速(m/s),取5~12m/s。
同时必须满足下列规定:采掘工作面抽采管径不得小于φ300mm;采用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必须采用双管路布臵,下排排水管路管径不得小于φ150mm;钻孔封孔管、连接管管径不得小于φ37.5mm。
3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