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储备
工作内容:
(1)各级疾病控制中心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工作原则,结合所承担的应急任务,建立科学、经济、有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行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计划、采购、储备、调用、补充等工作科学、顺利开展。
(2)国家疾病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制订国家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拟订本级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储备与管理;省、市、县三级疾病控制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卫生应急储备计划,并做好本级应急物资的储备。
储备物资种类和方式
(1)储备种类。依照国家预案的要求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主要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设备、药品(主要为疫苗)、装备以及资金等方面的储备。
储备的物资类应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救援设备、快速检验检测仪器和试剂、传染源隔离、防护装备、后勤保障设备及应急设施等。
(2)储备方式。结合物资特性和应急需求,统一规划,实行实物储备、计划储备、资金储备和信息储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储备,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补充。
①实物储备:较为稀缺的卫生应急物资和经常使用的卫生应急物
资,以个人防护用品、食物和职业中毒特效解毒药品、疾病特异性诊断试剂为主,以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立即调用。
②计划储备:对不便保管、效期短或不能及时从市场上购买的物资,与企业签订储备合同,随时调用。如含氯的消毒药品。
③资金储备:对货源充足,能够及时从企业或市场上购买的物资,如抗生素、常用疫苗、消杀药品等,预留一定数量的资金并根据应急需要购置物资。
④信息储备:指通过网络平台,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迅速的检索出所需物资的生产、供应信息
储备管理
(1)制定储备目录和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储备、地方为主、国家为辅的原则,制定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
(2)规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①根据疾病控制机构应急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规范应急物资的统筹计划、政府采购、调度供应、更新补充和仓储管理工作;
②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和科学的评估体系; ③制订管理制度,责任到人,提高储备物资的经济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6.6.2应急装备
(1)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应按照卫生应急队伍的职责、任务,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以满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应急装备是应急储备的一个方面
(2)国家疾病控制中心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装备标准的制订,依照国家疾病控制中心应急队伍的职能,制订本级的装备标准、应急装备管理办法和制度;配合规财部门做好应急装备的经费预算和采购工作;做好装备验收、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确保装备与人员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装备的效能,提高国家疾控中心的应急处置水平。其他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制定本级的装备标准、管理办法,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应急装备的购置、保存和维护工作。
(3)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应做好应急装备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应急装备的配备、采购、保管、使用、维护和更新等管理制度。疾病控制机构内部的应急装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仓储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装备的配备、仓储、使用和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