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量足够,且要求24小时随时可以使用。
第五章 瓦斯事故的汇程序及避灾路线
一、汇报程序
1、矿井任何地点发生瓦斯事故后(瓦斯超限、瓦斯积聚、瓦斯燃烧、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现场人员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报告,矿调度室和矿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情况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报告矿领导、集团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2、矿长、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安全人员和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都必须及时赶到矿调度室,组织事故的施救工作。
3、根据事故的性质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县监控中心、煤监站、县煤炭局、县安全生产监督局等相关部门,严禁拖延时间,严禁隐瞒不报。
4、根据事故大小情况,自身能够处理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处理,自身不能处理的,必须迅速呼呈县矿山救护队和拨打120实施紧急救护,严禁肓目违章处理,以免事故扩大。
5、严格现场保护,严禁故意破坏现场。若因抢救伤员需要必须移动现场时,应做好标志和记录。
二、汇报方式: 通知顺序如下: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通风副总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通风安全科长 驻矿督察员 法人 煤管所 县安监局 县煤炭局 县救护中队 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 股东
采煤队长 运输队长 掘进队长 二、 避灾路线
发生瓦斯事故时各采掘作业地点人员一般迎着新鲜风流 方向 大巷 皮带井、副井 地面 或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第六章、培训和教育
一、矿成立防突培训机构 负责人:主管矿长
成 员:主管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科长、等主管负责人。
二、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的防突管理及培训中的要求进行培训,同时要及时组织职工参技术管理培训资格的职能机构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三、矿内容培训计划
内容 时间 二季度 培训内容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全 培训对象 采、掘、机、运、通 授课人 技术负责人、安全 通风、机、运部门负责人 每朋15号29生产法律法规、作业规程、“四全体职工及安全号为停产学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员、放炮员 习 制度 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应急救授三季度每月预案、“一通三防知识”、毕15号29号为同上 节地区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停产学习日 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毕节节地区煤矿“瓦斯治理落四季度每月实年工作意见、矿井区域与局15号29号为部瓦斯综合防突措施、采煤工同上 停产学习日 作面瓦斯治理技术、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技术 同上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