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甲的密度;
②酒精对容器底的压强;
③若再向两容器中分别倒入体积相同的酒精和水,是否有可能使液体对容器底的压强相同。若有可能请求出体积值,若不可能请通过计算说明。
12.(15年闸北区区一模) 如图10所示,薄壁圆柱形容器甲和圆柱体乙置于水平地面上。容
器甲足够高、底面积为8×10-2米2,盛有质量为24千克的水。圆柱体乙的质量为20.25千克、底面积为5×10-2米2。 ①求圆柱体乙对水平地面的压强p乙。
②若圆柱体乙的密度为2×103千克/米3,在圆柱体乙的上表面水平切去一块物体A,将物体A浸没在容器甲的水中,此时水对容器甲底部的压强等于圆柱体乙剩余部分对水平地面的压强。求物体A的质
甲 A B
图10
量mA。
13.(15年长宁、金山区一模) 如图11所示,均匀圆柱形物体甲和乙放在水平面上,底面积分别为200厘米2和100厘米2,高度分别为0.1米和0.2米,ρ甲=1.5×103千克/米3,ρ乙=1.2×103千克/米3。求:①乙物体的质量;
②乙物体对地面的压强;
③若将甲和乙沿水平方向分别截去相同质量⊿m后,剩余部分的压强p量⊿m的取值范围。
甲 图11
乙 甲'>p乙'。求质
14.(15年崇明县一模)如图10,薄壁圆柱形容器甲和均匀正方体乙置于水平地面上,容器甲足够高、底面积为
5?10?2米2盛有0.1米深的水,正方体乙质量为6千克,密度为3?103千克/米3.
(1)求容器甲内水对容器底部的压强; (2)求正方体乙的体积;
(3)若将正方体乙浸没在容器甲的水中,
求水对容器底部的压强的增加量.
甲
(图10)
乙
15.(15年杨浦区一模) 如图17所示,边长为0.2米的正方体甲和底面积为0.03米2的薄壁柱形容器乙放在水平地面上,乙容器高0.4米,内盛有0.3米深的水。正方体甲的密度为5×103千克/米3。求:
① 甲的质量; ② 水对乙容器底部的压强;
③ 把一个底面积为0.02米2,高0.3米圆柱体A(已知?水>?A)先后放置在正方体甲上和乙容器的水中,甲对地面压强的增加量与水对乙容器底部的压强增加量相等,求A物体的质量。
图17
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