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专项措施
瓦斯防治是我矿的长期工作任务,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将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回采工作面U型通风,因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点、密闭区域、采掘机械落煤时、停风、无风区、放炮落煤过程等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1、 回采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底板、上隅角、尾巷、回风顺槽巷道。
2、 掘进工作面:各种巷道掘进工作面。
二、瓦斯防治措施:
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根据矿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防治区域制
定了以下瓦斯防治措施:
1、矿井安装了KJ19N监控系统并运行正常,发挥了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采取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实现24小时监测,采煤工作面实现瓦斯、电闭锁,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2、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甲烷传感器每15天至少调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每15天至少进行
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3、严格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矿井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值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值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恢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方可恢复工作。 4、对采煤工作面比较容易积聚瓦斯的上隅角、回风巷进行巡回检查、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三次,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安设甲烷传感器。工作面回风顺槽、采区回风巷等重要地点安设甲烷传感器,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值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值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认真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因停电、停风造成采掘工作面瓦斯积聚时必须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前要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批准后方可进行排放。排放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把守各主要路口设置警戒工作,然后控制排放量、分段排放,严禁“一风吹”。 6、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过1%时方可进行打
眼放炮等工作,否则停止作业。
7、瓦检员要杜绝空班漏检,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针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积聚瓦斯的特点采取尾巷铺设预埋管路和上隅角插管抽放等治理方法。
8、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体积0.5m3以上的积聚超限现象必须按《规程》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溜子也立即停止运转,瓦检员负责,经处理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开工。 9、针对采面落煤时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规律,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瓦斯超时,采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瓦检员要行使好绝对停产权。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装药,违章放炮。
10、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给调度室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11、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采面风量稳定可靠。通风区测风人员要按《规程》规定测定井下各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对井下供风量不足的地点要及时汇报,根据风量情况能够及时对风量进行调整,防止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涌出地点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其它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矿井配风量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