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是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按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方法,对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并和标准所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要求。
二、 在工程施工中应建立并认真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
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有的材料
及半成品订货时应根据国家和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必须时应先签订样品,经鉴定合格后样品应预封存。作为材料及半成品验收的依据。材料进场验收由监理、质量员、材料员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2、
项目必须加强对本单位进场材料,构件验收工作的领导,建立
试验检验机构,配备试验人员,充实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提高试验与检验工作的质量。在所有在建项目和单位工程,按照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后。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工程验收根据建筑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分级进行,分别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交工验收。 3、
隐蔽工程验收是施工过程中对将被下一道工序掩盖的工程进
行检查验收。如:基础施工后做防水、回填土、基础的埋置深度、基础截面尺寸等方法检查。对于所有隐蔽有覆盖的项目,对于这类工程不能等到整个工程竣工验收。需要随时验收,评定质量等
级,办理验收手续。 4、
交工验收是施工最后一项工作,是施工管理的最后阶段,工程
交工验收合格与否也是全面考核质量管理的成果,是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重要环节,对企业也只有交工并投产使用之后,施工才算结束。交工验收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手续问题,特别应足够重视。 5、
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⑴完成收尾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迎接交工,有时存在一些零星未完项目,特别是零星、分散、量小、分布面广。项目部如果不重视,不及时完成,就直接影响工程的投产和使用。做好收尾工作,必须摸清收尾项目、交工前应进行预检,作为一次清查,将所查出的问题制定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
⑵交工验收资料和文件准备,交工验收资料和文件事故工程技术档案材料的主要来源,也是交工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①批准计划任务书及有关文件。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③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有关文件。④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⑤永久性水准点、坐标位置、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测量定位记录、沉陷观测及变形观测记录。⑥施工总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工程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以及试验、检验记录、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⑦如有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项目,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预验收。
⑶交工工程预验收,交工工程的预验收是对工程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工程交工过程拖延,保证施工顺利移交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应该返修的要及时安排返修。 6、
竣工验收的组织
⑴竣工验收标准,全部交工验收准备工作好以后,即可按交工验收规范及标准或办理交工验收手续。 ⑵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
⑶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一阶段单项工程验收,第二阶段全部验收,整个建设项目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时,即应按规定进行全部验收。验收准备工作以单位为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后,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再由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⑷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后,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不再办理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