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服务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三亚市实验小学

义务教育服务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2-2015年)

为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结合本校实际,入学工作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的同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通过完善小学生入学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社会的稳定,促进教育公平。

小学入学工作必须落实政府管理责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能通过文化课考试录取新生:坚持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制定实施本校小学入学具体方案;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依法提供相对均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坚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入学相关政策和措施 (一)入学资格

1.凡年满6周岁以上且具有本校常住户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2.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孩子,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

3.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就近入学。

4.对持有烈士子女、家庭贫困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5.对持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下岗工人子女身份证明和校内企事业单位身份证明的按有本校户口的学生对待。

6.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中小学借读。提供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的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五证齐全可以免除借读费。

(二)入学方式

适龄儿童入小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小学登记入学手续。有本校正式常住户口的孩子,应按时填写“入学登记表\,免试进入学校。

三、相关工作要求

招生工作由政府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相关政策,统筹和指导入学工作。学校招收学生的比例,残疾学生入学和随班就读学生情况,要及时上报政府。

校政府与村组织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招生工作宣传和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因此,必须加强六方面的管理:加强教育资源的管理,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资源均衡配置,满足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的管理,逐步按照50人班额标准制定计

划;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每一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价,完善考试管理;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的具体实施意见等。

小学不允许组织入学考试。学校要从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目的出发,结合课改的进程和要求,积极进行小学考试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实验,正确引导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四、关于收费:中小学校均不得收取入学报名费。 五、关于规范操作

学校按教育局规定的日期发放正式“入学通知书”。学校要严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控制新生的非正常流动,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擅自学生流失,以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关于宣传与监督

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整体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要面向社会做好引导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要向社会公布学校、校政府咨询和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解释相关政策,接受质询,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教育新形象,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