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学生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1) 下载本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

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学生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学生榜样的示范力量和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个人和先进学生集体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范围

1、评选项目为“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十佳学习标兵”、“校级优秀宿舍长”、“校级五好宿舍”、“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红旗班集体”、“进步之星”八个奖项。

2、评选范围为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学生。 二、申报项目及名额

(1)三好学生的推选比例为各院学生总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的推选比例为各院学生总数的2%; (3)十佳学习标兵的推选比例为各院学生总数的0.5%; (4)优秀宿舍长推选比例为宿舍总数的20%; (5)五好宿舍的推选比例为宿舍总数的5%;

(6)优良学风班的推选比例为学生班总数的10%; (7)红旗班集体的推选比例为学生班总数的2.5%;

(8)进步之星奖各学院可自行推选,推选比例为各学院学生总数的1%; 三、评选标准

(一)校级三好学生 思想品德方面: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通过对“两课”的学

习,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行为习惯;

3、遵纪守法,遵守社会秩序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上学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学校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予的各项工作。

学习方面: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积极向上,立志成才; 2、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严肃对待各个教学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学习),重视自身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的培养;

3、学年综合考评分数在班级前十名;

4、获得各类奖学金、英语四六级成绩优异、各类学习竞赛和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体育方面:

1、认真修读体育课程且体育课程成绩优异;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好; 3、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

美育方面:

1、兴趣爱好广泛,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的才艺和能力; 2、积极参加各类文艺表演或比赛活动。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成绩突出;

3、能和同学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连续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工作期间没有中途辞职或被辞退。

(三)校级十佳学习标兵

1、满足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所有条件,并在此基础上产生;

2、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及社会各种公开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3、在学习中乐于帮助同学,教学活动中积极配合教师作用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校级优秀宿舍长

1、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和原则性较强,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协助辅导员和宿管老师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所在宿舍同学团结一致,宿舍关系融洽,卫生状况良好,学习氛围浓厚,生活方式朴素;

3、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各项宿舍检查活动,能够及时向辅导员反应宿舍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4、能及时督促宿舍成员按时参加早操和早晚自习、放假按时归校,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5、所在宿舍全体成员遵守燕京理工学院宿舍管理规定,在上一学年的宿舍检查中无任何违纪记录。 (五)校级五好宿舍

1、思想好。宿舍内所有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参加政治学习,日常操行等级为优良以上;

2、学习好。宿舍同学每学年平均学习成绩达67分以上(含67分),无不及格科目,奖学金人数所占比例达1/3以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