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旅游发展规划(文本) 下载本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旅游发展规划 -文本-

第十章 旅游营销规划

第二十八条 总体营销策略 (一)品牌导向策略

塑造工业创意、金鳌圣景、商务休闲三大旅游品牌形象,增加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旅游吸引力,形成有较大影响的旅游品牌,全面提升大渡口区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二)联合营销策略

联合周围区域旅游地、旅游景区、景点,通过线路整合、客源市场共享实现区域合作;利用广告、图片、书籍、报刊、网络等形式包装和宣传大渡口旅游;将旅游形象宣传与旅游产品营销有机配合,形成立体多层次的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三)公共关系策略

邀请旅行社主管,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新闻媒体记者和旅游专栏作家或名人、投资考察团、旅游代理商和批发商等到大渡口区访问、采访,发挥其中介作用。 (四)节事驱动策略

通过单独策划或区县合作组织各种旅游节事活动,加强节事营销,提高大渡口区城市影响力,由政府牵头组织各种相关的旅游文化节,吸引游客入境旅游。主要节庆活动有:

1.国际人居环境博览会 2.金鳌状元节 3.中国剪纸文化艺术节 4.重庆创意设计文化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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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庆端午龙舟赛 6.万国美食节 7.大渡口区文化娱乐节 8.环钓鱼嘴国际自行车邀请赛 9.滨江沙滩节 10.温泉博览会

11.世界(中国)滨江艺术展(节) 第二十九条 营销方案

营销方案主要有主题营销活动和日常营销活动两类。主题营销活动是根据营销策划安排而实施的一种大手笔的直接营销方式,通过强烈直观的整体效果将大渡口区“钢”柔并济,独占鳌头旅游形象传递给目标市场,引起轰动效应;日常营销活动主要包括广告宣传、网络营销、事件营销等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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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条 重点资源环境类型的分类保护 (一)水系

尽量保护河流和湖泊的自然风貌。根据不同水系的保护要求确定旅游项目类型、强度。继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禁止伏牛溪、跳蹬河、长江等水源保护区建设污染项目。 (二)古镇街区

加强马桑溪古镇整体风貌与环境氛围、古镇空间格局、重点街区与重要节点古镇非物质文化等不同层次的资源保护。在马王场古街等一些传统文化街区,建立相对封闭的文化生态保护区。 (三)森林公园和旅游景区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和自然保护区规划进行管理和保护。 (四)遗址遗迹

坚决贯彻执行“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禁止遗址遗迹的随意拆迁和异地复制。禁止人为的增减古迹和随意修缮,在古建筑附近禁止建设与之不相称的建筑物和项目。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重点加强堰兴剪纸、麦草艺画、乱针绣、石工号子等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的结合。加强非物质文化传统工艺抢救与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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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重点地域的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 (一)都市片区

新建和改造的旅游设施的景观风貌要与都市区原有风貌协调统一。进一步加强对热点景区的游客行为宣传教育和管理,控制高峰期游客量。通过线路组织将热点景区客流向冷点景区方向疏散。 (二)重钢片区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的要求。将整个重钢片区划分为绝对保护区、旅游弱度利用区、旅游中度利用区和旅游高度利用区,对各种类型的功能区进行保护和利用的引导与控制。 (三)沿江地带

控制沿江地区的旅游开发强度,限制污染较大的旅游项目的设臵,加强水上活动项目的管理。长江取水口周边地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水源地开发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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