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预售资金申请办理指南 下载本文

申请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办理指南

1、事项名称 申请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 2、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日常管理 3、审批依据 4、审批条件 1、《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已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且首次申请账户存款超10% 一、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2、《开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证明》; 二、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拨付申请表》; 2、银行账户流水清单; 3、商品房权属确权资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资料(下调留存额度时提交); 4、物价局备案资料(首次申请时提交); 5、纳税申报表(支付税费时提交)。 6、合同复印件(支付工程首页,合同总价、地址、工程量等核心内容,签名盖章页)预售证复印件 7、合同证明(详见模板) 8、合同资金使用记录表(使用新系统申请时填写,详见模板) 注意事项: 1、2016年7月15日前核发的预售证办理预售款申请,按以往方式办理。 2、2016年7月15日后核发的预售证办理预售款申请时,必须使用《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进行银行对账。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 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D座房产市场科 申请和受理→初审→终审→发件 5个工作日 口有 √ 无 5、申请资料 6、审批机构名称 7、受理地点 8、审批程序 9、审批时限 10、审批收费

注销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提交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注销申请表》; 2、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实意见书复印件; 3、商品房权属确权资料。 4、公安局地址证明,门牌对照表 5、注销说明 6、银行流水

7、三方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