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原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进展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河南省平原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进展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于农村集体林地林木产权确立并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综合性改革。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基础,放活经营权是关键,落实处置权是手段,保障收益权是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战略举措。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林业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充分释放林地和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潜能,广辟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林权抵押贷款能够解决农民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瓶颈。研究并制定相关政策,使这一新生事物健康、快速发展,对调整农村生产力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掌握我省平原地区林权抵押贷款的进展情况,深入了解农民群众和基层组织对林权抵押贷款的真实看法和意见,积极探索利于林权抵押贷款进展的方法和途径,按照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的要求,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于2008年12月派出调研组,到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辉县市、典型平原区永城市,针对平原地区林业林权抵押贷款进展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除了听取有关县(市、区)的汇报外,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与乡(镇)干部、村干部、农民群众和林业合作组织成员等人员进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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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交流和座谈,听取他们对林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真实想法和意见,收集各地在林业合作组织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典型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平原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进展情况

林权抵押作为一种融资手段是随着集体林权改革应运而生的,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运用,同时也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起到推动作用。林权抵押贷款是在集体林权改革中,林农“四权”落实后,在金融机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政府为解决林农融资难而扶持、引导金融机构以“林权证”为突破口为林农发放的贷款。

河南省省级试点辉县市积极探索配套改革路子,截止2008年7月底,已办理林木林地拍卖106宗,流转林地13000亩,流转金额230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5件,放贷28万元。永城市已经出台《永城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刘军等三人共同承包的原永城市滦湖师范学院内院外的915亩杨树已经进行了价格认证,贷款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总的来说,我省的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刚刚起步,因缺乏相关政策等支持,进度不尽人意。

二、我省平原地区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

对刚刚起步的平原地区的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有许多不足之处,突出表现在:

(一)放贷银行少,贷款利率高

从我省比较成功的林权抵押贷款实例、《永城市林权抵押贷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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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暂行办法》以及全国其他省份的实际操作看,目前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基本上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我省永城市、辉县市以及福建省、湖北省、贵州省、成都市都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银行基本没有开展该项业务。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利率一直比较高,普遍高于大型商业银行,据调查,最高的可达到年利率10%以上(国家基准贷款利率为5.83%)。

(二)程序繁琐,专业性较强

一般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工作流程都要有以下几部分:第一步,抵押人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填写“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申请表”,将表拿到当地信用社签署同意评估(意向性贷款)意见;到林站签署林权属实意见;林权共有人同意评估承诺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步,抵押人与评估中心签署“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约定书”,预交一定的评估费用。第三步,抵押人牵头邀约信用社、林业管理机构、森林资源评估机构实施外业调查。第四步,森林资源评估机构编制完成评估报告。第五步,抵押人交清规定的评估费用,评估中心开收据收取其评估费用并出具“评估报告”。第六步,抵押人与信用社凭“评估报告”签署贷款合同书。第七步,贷款人凭相关手续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第八步,贷款人与信用社履行合同、实施贷款。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放贷行有要求,贷款人还得办理林木火灾保险。

辉县市的林业要素市场设立了林权流转拍卖大厅、林权流转交易中心、林权发证登记中心、抵押贷款管理中心、林业办证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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