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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监督的困境分析

摘 要:随着近年来公共危机事件的频发,公共危机管理成

为中国政府需要面对的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新闻媒体作为信息的载体,具有监测社会环境、协调社会关系等作用。媒体作为舆论的引导者,对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为可以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但是在新闻媒体的监督过程中仍然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媒体缺乏应有的话语权、媒体追击时长有限等问题。政府应该针对这些问题做出积极对策,如健全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公共危机传播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完善政府发言人制度等,同时媒体与公众也应积极配合,共同争取构建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关键词:公共危机;新闻媒体;危机管理

现代社会是一个危机四伏的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频发为全球人民带来无数的困扰。从2003年非典事件的爆发开始,中国掀起了危机管理的热潮。而近年来,诸如汶川地震、“李刚门”、地沟油等公共危机事件的频发,让如何有效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成为中国政府需要面对的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同时,随着各种媒体形式的日趋发达,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影响范围越来越大,新闻媒体在公共危机监督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公共危机管理概述

公共危机事件又叫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国或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危机的社会:大型公共危机事件,如9.11事件、印尼海啸、日本地震等对各个国家的社会稳定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所谓危机管理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动态的管理过程,政府针对潜在的或当前的危机,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的一系列控制行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理和消弭危机。”公共危机管理又可称为政府危机管理,是指政府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是解决政府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中处于危险和困难境地的问题。公共危机的特点是突发性、普遍性、不确定性,并且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牵连性,它不仅仅会给民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创,更会引起社会群体性的心理恐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所谓危机实际上是危险与机会并存的,比如“非典”的发生虽然给中国带来了沉痛的打击却也为中国的危机管理敲响了警钟。危险是继续扩大还是能得到良好的预防与控制则取决于政府的管理行为。如果政府和社会进行理性处理,公共危机就会促进社会的协调和整合,对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所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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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影响与政治压力也往往会成为有利变革的催化剂。相反的,政府对公共危机一旦处理不当就必然会损害到政府的形象致使其权威性及民众对其的信任度的降低,引起社会大众的误解、不满或是愤怒,甚至影响到整个国家体系的正常运行。 二、新闻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新闻媒体是危机信息传播的最主要渠道。在当今信息时代的背景下,人们可以通过电视、手机、互联网以及层出不穷的新媒体科技等各种途径获得最新鲜的信息;同时,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促使社会大众对自己知情权和话语权的诉求越来越高。有新闻学者研究表明新闻扩散有三个重要特征:第一,当一个重要事件或者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时,新闻扩散速度特别快。第二,新闻发布时机影响扩散。第三,公众人口统计特征对新闻扩散有影响,但新闻越重要,受众差异性对新闻扩散的影响越小。从此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在公共危机发生时不实流言会给社会生活的稳定带来很大的威胁,比如日本核辐射泄漏之后国内的“谣盐风波”,不仅造成拥挤抢买、食盐囤积等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又引起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民众获得准确及时的信息是十分重要而且必要的,而新闻媒体正是把握其的关键。但实际上正因为政府不可能时时与每一个民众进行最直接沟通,其中必然要经过媒体这一环节,这就很容易造成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一旦不对称,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就会降低,甚至造成民众曲解政府的本意、流言越传越离谱等现象,严重影响到危机管理的有效性。媒体并不是单纯的传声筒,它还有舆论引导、议题设置等功能,它可以通过信息的传播取得舆论的力量,从而监督政府的工作。汶川地震的媒体报道是政府与媒体配合较为良好的例子。媒体使信息尽量透明及时的报道态度,不仅稳定了灾区民众的情绪、征集到了来自四面八方款物的爱心资助,也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国政府对灾难反应之迅速和本身实力的强大。当然,媒体也可以将个体发现的社会性问题,通过正确宣传使之得到应有的政府关注度和社会关注度,避免沉默螺旋理论的发生。

三、新闻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监督的困境

新闻媒体拥有监测社会环境,协调社会关系等作用,而其对政府管理公共危机事件的监督作用是其特别之处。当下的媒体已经不再单纯是政府的喉舌,而是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在发挥其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新闻媒体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监督依然存在困境:

(一)新闻媒体缺乏应有的话语权,媒体的基本权利难以保障 我国的新闻媒体基本可以分为政府的媒体和商业媒体两类。政府的媒体当然应该宣传政府和党的基本方针政策,使民众产生凝聚力,支持党和政府的决定,推进国家的正常发展。但是,由于受到政府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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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牵制,媒体往往只表现政府的态度。媒体最基本的据实以报的权利都不能得到保障,那么监督二字更无从谈起。而作为商业媒体,不仅要承受政府的制约还要谋求自身的生存。于是大多数媒体都会选择屈从于权力和金钱,即使有个别媒体想要“用事实说话”,也会被“潜规则”,因为自身力量的薄弱而使监督政府工作力不从心。

(二)新闻媒体追击新闻的时长有限,自己不重视自己的监督权 媒体的关注点大多集中于公共危机事件爆发时的一段时间内,而事件后续的发展和结果却鲜少有媒体能够追踪到底。媒体为了避免麻烦、相互竞争,只关注民众对新闻新鲜感的需要,却无视民众知晓完整实事的诉求。回顾近几年发生的公共案件,邓玉娇、杨佳等这些曾经引起整个社会大讨论的事件的处理,都走的是从案发到网民关注,再到新闻被和谐、家属和解、网络论坛被禁止,最终被大众遗忘的路线。民众真正所要不只是新闻的新鲜感,而是希望依靠媒体的力量来影响事件的结果。新闻媒体选择中途撤出,不仅仅有“被自愿”的因素,也有新闻媒体为了吸引关注、追求利益而放弃了其所掌握的监督权因素。

(三)新闻媒体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其本身也可能成为公共危机事件的源头

世界每一秒都在变化,新生媒体在科技的带动下层出不穷,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就会使政府管理出现许多漏洞。就网络而言,中国已然成为全世界网民最多的国家,网络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网络秩序目前却极缺相应法律的维护。譬如网络水军的出现正是钻了我国网络法制不健全的空子。网络水军利用网络这一媒体平台中网民身份虚拟性和信息传播的迅速广泛性,大量发布不实信息,甚至让蒙牛、伊利这样的大企业都蒙受了不白之冤,而导致民众恐慌、企业遭受损失的水军们,却无法可治。

四、新闻媒体监督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对策

温家宝总理说“一个民族在灾难中失去的,必将在民族的进步中获得补偿,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和教训。”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由于体制的变革必然会存在大量的利益矛盾和价值冲突,与此同时还要面对自然灾害的突袭,所以我们必须积极总结已发生事件的经验教训,做到对公共危机事件有所准备,未雨绸缪。由于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既不能是完全的朋友也更不能是敌人,想要使得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政府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一)建立相应的公共危机传播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完善政府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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