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安商品混凝土集团公司
规 章 制 度
(讨论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强 员工集体荣誉感、责任感,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和 呼伦贝尔市国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奖惩原则:对奖励和惩处分别采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安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公 司全体员工,经国安集团公司×届×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届×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所属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员 工 基 本 规 章 制 度
第一章 员 工 守 则
第四条 员工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一)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程,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二) 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团队意识,部门、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要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权益,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四)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敷衍塞责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 单位员工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相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六)务必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
(七)不得泄漏公司机密,不得假借职权营私舞弊,不得假借公司名义在外进行诈骗。
(八)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接待私访来客影响工作。 (九) 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公司。
(十)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2
(十一) 未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档案室、实验室、微机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十二)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十三) 要按时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不得怠慢拖延,严禁用公司电话闲聊、严禁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四)上班时间禁止饮酒。
(十五) 因过失或故意造成公司财物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十六) 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与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客户的满意程度。
(十七) 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推销材料或介绍施工队伍,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刁难对方。
(十八) 不准无证驾驶,不准私自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二章 劳 动 纪 律
第五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第六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正点上班开始后十分钟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