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讨(精) 下载本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 街道综治信访维稳 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 结合瓦房店市综治办下发的《方案》,我泡崖乡综治办经过研究及日常工作所碰到的困难,提出以下建议:

一、有人管:乡党委副书记任综治主任,乡综治副主任主抓此项工作,并要求各乡镇配齐并设置一至两名专干,形成一个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再配齐公安、司法、维稳等各执法部门参加的联动联调部门的一套班子),设立标牌。

二、有场地:应设置综治办公室一间,20㎡左右,再应设置一个综合治理维稳大厅,用于接待大型的上访等案件,30—40㎡(二间)。

三、有标识:瓦房店市XX 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四、有制度:按照综治部门所需的各种制度,由瓦房店市综治办给予统一规范,一个模式,一个工作程序,一个工作流程,一套簿夹册(包括卷宗、台账、登记簿等),体现一站式服务的“软件”,有利于乡镇进行操作。

五、有经费:按照乡镇人口数,每人0.5元—1元,划给各乡镇综治办,设置专门账户,进行使用,否则讲了也不能落实,设了也不能使用,导致工作无经费而不能开展。

六、有考核标准:1、每年建立此项工作责任状,按照乡(镇、街道)与村(办事处),村(办事处)与居民组、企业来进行签订。

2、各种重大案件的处理,联席联动结案。

七、有排查与信息报告:由乡综治办负责于每周、月、季度或重大节日期间向上级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的排查,处理与办结情况。

八、发挥“两大重要作用”,调动“两大主线作用”:

1、公安派出所的突发性制止纠纷与快速平息纠纷,查破打击案件作用等。 2、司法所的各种调解(乡、村两级调解,杜绝与预防民转刑案件)。 3、公安、司法所相互配合制止各种大型上访案件的作用,否则孤军作战,难保地区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以上建议仅供上级综治办作为参考,如有不当,望请谅解。 主管领导:

泡崖乡综治办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