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正确填写货运单证和大付批注 下载本文

船 上 见 习 记 录 簿 附 页

(EXTRA PAPERS FOR ON BOARD TRAINING RECORD BOOK)

职能:货物装卸和积载 (管理级) 训练内容顺序号:NO。2。8 正确填写货运单证和大副批注 日期: (FUNCTION): (NUMBER OF THE TASK):NO. DATE:

在国际海上运输中,货物从托运装船至货物交付,每个环节,都伴随着各种货运单证。它们起着船货双方交接货物证明,货方、船方和港方联系货物装卸工作的凭证,以及货方、船方和港方之间划分责任的依据等作用。

货运单证主要有:托运单、装货单、提单、装货清单、载货清单、载货运费清单、危险货物清单、货物配积载图、积载检验报告等。

装货单是托运人根据托运单填写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认后,据以命令船长将装货单上记载货物装船运输的凭证。货运装船时,托运人必须向船长或大付提交这单证,同时船方应详细核对实际装船货物的情况是否与装货单上所记内容一致。当每一票货物全部装船后,证明货物如数装船无误,然后连同收货单送交上船,大付审核属实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留下装货单,将收货单给理货长转交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

收货单是某一票货物装船后,由船上大付签署给托运人,作为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上船舶的凭证。在货物装船时,大付必须认真核对装船货物的实际情况与装货单上记载的情况相符合,如货物外表状况是否良好,有无标志不清,水渍或油渍或污渍情况,数量是否短缺,货物损坏情况及程度,以及应急修理事实等,并将与装货单上不相符的情况记载到收货单上,最后转移到提单。

大付在批注时应注意:

1) 必须检查货物的外表状况和核对收货单上的货名、件数、装船日期、装舱位置与实际装船货物是否相符 2)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不夸大,也不缩小

3) 批注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不要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不能使用“许多”、“少量”、“部分”等不定量词 4) 对不同价值的货物批注的要求应有所不同。

5) 对包装脆弱、不适合远程海上运输的货物或装船时损坏虽不严重,但肯定会发展的必须如实加以批注。

6) 不重复提单条款中已有的免责内容,更不能与提单条款相矛盾,因为这种批注不但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有时会带来麻烦 7) 对毫无实际意义的内容,不应批注在收货单上,如“新箱”、“旧箱”、“禁用手钩”、“不能倒置”、“卖方投保”等。

为了保护托运人的利益、公司的声誉和长期业务需要,作为货物运输负责人应该谨慎地批注和签发收货单,以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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