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Q/KT02-15.01 4.5.3产品发货后,商务部应与顾客联系,传真“发货清单”和“装箱单”给顾客,告知发货日期、估计到货日期、装箱数量等信息,以便顾客安排接收。当顾客接到货物后,应回传“发货清单”。 5 相关文件
5.1 Q/KT02-13.0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 Q/KT02-08.01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3 QG/KT-18-2003 《仓库管理制度》 5.4 QG/KT-19-2003 6 质量记录
6.1 QR/KT.15.01-01 6.2 QR/KT.15.01-02 6.3 QR/KT.15.01-03 6.4 QR/KT.15.01-04 6.5 QR/KT.08.01-04 6.6 QR/KT.08.01-03
《物流、物料管理规定》 “送货单” “发货清单” “实物收付帐” “装箱单” “实物入库凭单” “实物出库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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