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批后公布) 下载本文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批后公布)

第1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推进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以下简称“科技城”)的开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与要求,特编制《宁波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原则

把握科技城发展与建设理念,体现创新与转型发展理念,准确定位,打造创新产业体系和创新空间;结合多元主体的发展诉求,统筹区域布局,确定科技城内合理的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工;关注生态环境特色,以生态优先的原则集约推进科技建设进程,明确存量土地更新方向和路径;采取远近结合方式,推进科技城的有序集约开发。 第3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5年-2030年。 第4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以下简称“规划区”)四至为:南至通途路、北至宁波绕城高速、东至宁波东外环线、西至世纪大道(东昌路),总面积58.3平方公里。

第2章 目标定位与规模

第5条 总体发展目标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创新中心,长三角地区创新经济高地,宁波城市转型发展的排头兵。

引领宁波、浙东乃至长三角产业高端发展的创新服务核心;汇聚全球精英人群的人才高地;国际一流水平的生态宜居新城。 第6条 功能定位

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新’创中心,科技领‘秀’之都”。 国际“新”创中心以创新为主线提升宁波科技创新能力,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宁波传统制造全面转型升级,推进宁波城市国际化建设,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材料创新中心,建设宁波创新驱动先行区。

科技领“秀”之都:作为大东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东部新城一起引领宁波大东部发展,集聚创新领袖人才,培育生态智慧建设理念,建设成为高端人才的集聚区、生态智慧的新城区。 第7条 职能定位

以科技与创新发展为主线,培育和提升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宜居生活三大主体功能。打造宁波乃至区域的创新引擎,引领区域及宁波经济转型,塑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创新中心;打造宁波科技中心,引领宁波城市转型,塑造城市级专业型的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打造品质城区,引领宁波生活转型,塑造具有创新空间特质的示范性品质城区。

第8条 城市用地规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1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第9条 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预测科技城核心区总人口46万人,其中城市人口约39万人,学校人口为7万人。

第3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10条 规划理念

(1) 区域融合、开放对接 (2) 特色核心、板块引导 (3) 创新挖掘、品质塑造 (4) 特色园区、弹性适用 第11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两带双中心”的总体空间结构。

“一轴”即串联科技城核心区南北的中央绿谷科技创新轴,是大东部地区新产业发展带的核心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