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所属风电场的运行调度、运行培训、运行操作、台帐与记录、定置管理、经济运行及运行分析等管理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制度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河北分公司及其各风电场。
第三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DL/T 666 风力发电场 运行规程 DL/T 796 风力发电场 安全规程 DL/T 797 风力发电场 检修规程 华能集团公司 发电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Q/HB—G—08.L01—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Q/HB—G—08.L02—2009 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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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导则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一) “两票” 工作票、操作票。 (二) “三制”
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三) 运行台帐
是指值班人员在运行过程中对设备状态、技术数据等信息建立的记录。
(四) 定置管理
是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一件物品都摆放在最适合的地方,操作人员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材料、工件等的位置规范、醒目,符合安全人机工程要求的一种设备放置方法。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运行生产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六条 公司分管领导
(一) 负责领导生产营销部和风电场进行运行生产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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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组织建立风电场现场生产运行系统,健全各级运行岗位责任制。
(三) 批准运行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及有关运行生产文件。 第七条 生产部
(一) 负责审核风电场运行规程,制订公司运行管理制度及有关的运行生产技术文件。
(二) 负责将批准后的年、月度运行生产计划下达风电场。 (三) 负责公司经济运行分析。
(四) 负责公司运行人员的安全及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五) 负责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的控制及运行生产中各项技术监督管理。
(六) 监督指导风电场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七) 负责运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组织或参与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八条 风电场
(一) 负责制订本风电场运行规程,编写重大操作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二) 负责接受并正确执行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电网辅助服务工作。
(三) 负责贯彻执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风电场运行规程》、“两票三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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