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车间班组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1、班组每月不发生安全事故;奖励部门200元;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按《公用工程车间考核细则》、《电石分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2、在设备大、中、小修中必须办理检修计划、工作票、操作票、检修任务书、登高作业票、动火作业票、安全交底会议纪要等相关作业票据;少一项或票据不规范,考核部门100元。
3、在设备计划检修中,检修结束后办理的相关票据交车间一份,班组保存一份;不执行者,考核部门100元。
4、每周星期一交班组隐患自查及公司或车间下发整改回执单,未按时上交者,考核部门100元。
5、现场作业人员劳保穿戴不齐全者或在登高作业时未系安全带,一项考核50元。
6、班组每月材料消耗,1#—2#炉班组;7#—10#班组材料消耗2.6元/吨,3#—6#炉班组材料消耗2.0元/吨;每月材料消耗超过规定考核部门100元。
7、各班组开车率为99%以上,电气仪表设备每月计划检修为1#—2#炉班组为5小时;3#—6#炉、7#—10#炉班组各为8小时,因电气或仪表设备影响生产、在规定计划检修时间内每超过规定时间1小时,考核100元。
8、按分公司《电机管理考核规定》1#—2#炉电机故障率为67.5KW,3#—6#炉电机故障率为52.5KW,7#—10#炉电机故障率为82.5KW.
电机故障率未超过规定功率数,对部门进行10元/kw奖励; 电机故障率超过规定功率数,对部门进行15元/KW处罚。
9、每月上报车间稿件、工作总结、材料计划、每周的材料消耗等软指标,要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交车间,少一项考核100元。
10、车间每月考核部门综合评比,将把考核不合格的班组所罚款项奖励给考核合格的班组。
本制度从2011年4月8日起执行
公用工程车间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