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计分方法
一、业绩考核(标准分为42分)
序号 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1 计算公式 70% 标准值 计算方法 ●达到标准值的,得6分。 ●高于标准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4分为止。 ●低于标准值的,同比持平的得2分;同比提高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2分为止;同比降低不得分。 ●达到标准值的,得6分。 ●高于标准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5分为止。 ●每同比增长1%得0.6分,满6分止;负增长不得分。 ●达到标准值的,得6分。 ●高于标准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5分为止。 ●低于标准值的,同比持平的得2分;同比提高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4分为止;同比降低不得分。 ●达到标准值的,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达到55%的,得6分。 ●高于标准值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5分为止。●低于标准值的,同比持平的得2分;同比提高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4分为止;同比降低不得分。 ●达到标准值的,得6分。 ●低于标准值的,每低0.1个千分点加0.2分,加满5分为止。 ●高于标准值的,每高0.1个千分点扣0.2分,扣满6分止。 ●达到标准值的,得6分。 年末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万人) ×100% 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人数(万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增长率(%) 2 计算公式 当年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额(万元) 上年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额(×万元) 100%-1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 计算公式 10% 3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万元) 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万元) ×1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增长率(%) 40% 4 计算公式 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额(万元) 15% 上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额(万元) ×100%-1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率(%) 计算公式 5 1‰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额(万元)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 ×100% 计算公式 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万×100% 6 1% ●高于标准值的,每高0.1个百分元)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万元)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 计算公式 当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万元) ×100 点加0.5分,加满3分为止。 ●低于标准值的,不得分。 ●达到标准值的,得6分。 ●高于标准值的,每高0.1个百分7 当年住房公积金月平均缴存余额(万元) 1.2% 点加0.5分,加满5分为止。 ●低于标准值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1分,扣满6分的,不得分。 二、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分为58分,共分五类。考核内容有一项属实的,按所示计分方法扣分,每一类扣分不超过15分)
总类 具体考核内容 未按《条例》规定报请管委会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每发生一项计划执行情况,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扣2分扣满10年度预决算,及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等,或未执分止 行管委会依法做出的决议 计分方法 (一)机构与制度建设 每发生一个机构设置不符合直属市政府、独立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得兼职等扣3分扣满9国家规定,及未对其经办网点实行“四统一”管理 分止 每发生一个未按规定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签订年度书面授权书,并报管扣2分扣满10委会和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分止 未按规定建立财务会计、稽核或审计、贷款审批、岗位目标责任、档案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 每项扣3分 扣满9分止 未按规定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国债、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未按规定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有关委托合同,以及未要求受委托银行为缴存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每项扣3分 扣满9分止 每发生一项扣3分扣满9分止 每发生一项未按规定在受委托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存款、委托贷款、结算账扣3分扣满9户 分止 每超过一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的银行超过(二)缴存、提取、使用管理 扣3分扣满9两家 分止 每发生一次核准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月工资基数超过省扣3分扣满6规定的范围 分止 每发生一次未按规定对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扣2分扣满6分止 每发生一次未按规定审批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扣2分扣满6分止 每发生一笔无充分理由,拒绝向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扣2分扣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