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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化所中科大学籍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

根据中科大要求,同一学科不能执行两个学位标准,各学位分委会同一次会议上不能执行两个学位标准,学位授予统一执行出口标准,中科大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如下:

一、2019年至2021年冬季,中科大学籍的毕业生执行过渡期标准: 1. 博士

以第一作者(指导教师除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含已接收)至少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以英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

达到以下要求之一,等同于在SCI 期刊上发表1篇研究性学术论文: (1)博士生获得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五名之内); (2)博士生获得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三名之内); (3)博士生出版1本学术专著(排名在前三名之内,独撰部分在二万五千字以上)。

2. 硕士

以第一作者(指导教师除外)在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含已接收)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指导教师除外)申请1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且专利已被正式公开或已授权。

二、2022年开始,所有中科大学籍毕业生执行中科大化学与材料学科标准: 1. 博士

以第一作者(指导教师除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含已接收)至少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II 区以上期刊或中科大化学与材料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部分SCI-III 区期刊上(见后)。

若以第一作者在Nature, Science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等同于满足上述要求。

达到以下要求之一,等同于在SCI 期刊上发表1篇研究性学术论文: (1)博士生获得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五名之内); (2)博士生获得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三名之内); (3)博士生出版1本学术专著(排名在前三名之内,独撰部分在二万五千字以上)。

2. 硕士

以第一作者(指导教师除外)在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含已接收)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指导教师除外)申请1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且专利已被正式公开或已授权。

以上所有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发表论文影响因子以毕业当年发布影响因子为准,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包括文章、专利、获奖等)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且发表论文必须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作为第二署名单位。

2. 发表论文必须有指导教师署名,指导教师署名单位中应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3. 对共同一作论文使用规定如下:

(1) 原则上,每位研究生以共同第一作者申请学位的论文不超过1篇; (2) 发表在Science,Nature期刊的共同一作论文允许N个共同一作作者使用,且等同于在SCI 期刊上发表1篇研究性学术论文。共同一作学位申请者,必须由导师、作者提供保证书,保证学位论文与他人论文无重复(如在学位论

文查重或论文评估抽查时出现任何问题,后果由导师和作者负责);

(3) 除上述期刊外,共同一作论文只限1人申请学位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发表在Nature子刊,PNAS,PRL,JACS,Angew. Chem. Int. Ed.,Advanced Material期刊上的共同一作论文限排名前2位共同一作中1人使用;除此之外的共同一作论文仅限排名第1作者使用。

中科大化学与材料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部分SCI-III 区期刊:

刊物名称 METALLOMICS TALANTA ANALYST ORGANIC & BIOMOLECULAR CHEMISTRY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系列 REVIEW OF SCIENTIFIC INSTRUMENTS POLYMER INTERNATIONAL JOURNALOF PHARMACEUTICS JOURNAL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SCIENCE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ERAMIC SOCIETY 学位点 无机化学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