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呼叫服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XXX
甲方:XXXX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X市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XX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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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呼叫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XXXX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XX省XX市XXX
法人代表:XX 联系电话:XX
乙方:XX市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X
法人代表:XXX 联系电话:XXXX
为共同提升物业项目的顾客服务水平,根据平等、公平、诚信、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乙双方在呼叫服务方面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 委托事宜
乙方开放CRM系统及呼叫中心供甲方进行使用,以提高甲方项目物业管理水平。主要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甲方所管理的区域内业户来电受理;
(二)向甲方区域内各项目服务窗口(部门)派单并跟踪处理; (三)回访派单处理结果。
二、 合作方式
1. 乙方为甲方的如下物业项目提供呼叫服务。
项目名称 XX 类型 住宅 建筑面积(m) 270000 2项目户数 1150
2. 甲方为上述物业项目的呼叫服务运行支付费用(本条款所述金额均为含税价);
a. 费用标准 a) 平台使用费:
功能组成 收费标准 (元/户/年) 4000 户以内 20 4001- 8000户 19 CRM系统+呼叫中心 8001- 12000户 18 12001- 16000户 17 16001- 20000户 16 20000 户以上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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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系统导入费:系统现场导入实施工作日为10天,按照3000元/工日计算,共计3
万元;
c) 电话专线费(一次性费用):400热线号码采购费用,由甲方按电信运营商标准
与乙方结算,乙方提供发票。
d) 电话通信费:按电信运营商标准和结算周期计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与乙方
结算,乙方提供发票。 b. 支付方式
a) 甲方根据乙方咨询服务项目分阶段付款,主要分两个阶段付款;
第一阶段付款:XX年08月01日前,支付第一年度平台使用费及系统导入费,合计人民币 伍万叁仟 元整(¥:53000.00元);
第二阶段付款:2014年08月01日前,支付第二年度平台使用费人民币 贰万叁仟 元整(¥:23000.00元);
第三阶段付款:2015年08月01日前,支付第三年度平台使用费人民币 贰万叁仟 元整(¥:23000.00元);
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票据内容为:物业管理咨询服务费),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当次款项。 b) 双方以转账方式支付
乙方开户公司名称:XX市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长城支行 乙方开户行账号:7471 5794 7451
三、 合作期限
物业顾客服务合作期限为 3 年,即从 XX年8月1日 至 2016年7月31日 ,费用总计为 玖万玖仟 元整(¥: 99000.00 元),合作期限到期后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四、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指定专人和联系方式配合乙方履行本协议;
2. 甲方负责提供本协议约定物业项目电话呼入/呼出脚本,提供每个物业项目基础知识
文本,并及时更新和补充相关知识; 3. 甲方负责呼叫服务上线前的业主认知引导;
4. 甲方负责处理电话呼入/呼出在物业项目现场出现的问题,负责线上服务结果与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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