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办法 下载本文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评选办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发掘推广优秀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评成果必须是取得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结业证书的教师,在培训中完成的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

二、成果类型

课例(含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培训应用成果。

三、评选办法

优秀应用成果分为省、市、县三级,采取逐级推荐评选的方式产生。根据全省培训进展情况,分若干次进行评选。

(一)县(区)级优秀应用成果: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当期参训教师总数的3%。

(二)市级优秀应用成果:在各县(市、区)和市属校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中,评选产生设区市级优秀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1/2。

(三)省级优秀应用成果:在各设区市和省属校推荐的优秀应用成果中,评选产生省级优秀成果,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参评数量的2/3。

各级评选出的优秀应用成果(包含评选项目中的任何一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优秀应用成果证书,并视同举行一次本级公开课,同时纳入本级优质资源库。

四、成果标准 (一)课例

1.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重点是将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及学习方式转变。

2.移动终端课例。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移动终端技术,将信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作为内容、方法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探究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及学习方式转变的案例。

以上两项均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3.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是指在每位学生均拥有一台数字化终端设备的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环境下,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自主学习和主动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新型教学方式。参赛作品应是完整反映一节优秀课

的教学设计与课堂教学效果的信息资源包。

4.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案例(如机器人教学课例、3D打印等)。

制作要求:

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主要教学环节应有字幕提示。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二)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案例是指面向教育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教学点征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的课例。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解决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的课堂教学案例。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

制作要求:

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报送的课例应是根据教学设计所完成的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须一并报送。课例视频采用常用视频文件格式。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B。

(三)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