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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印发《南昌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管

理办法》的通知1

南昌铁路局

关于重新印发《南昌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年7月30日南铁师发〔2010〕208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南昌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南昌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路局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工作,适应铁路技术管理需要,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铁科技〔2008〕69号)、《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目录管理办法》(铁科技〔2008〕150号)以及客运专线技术规章管理规定,结合路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技术规章制度”是指铁道部、铁路局、站段制定的涉及技术装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等技术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规定总称。

第3条技术规章制度分为基本规章制度、专业规章制度。

基本规章制度:是铁路技术管理的核心,分3个层次,包括铁道部公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局制定的《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客运专线行车组织细则》,车站制定的《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

专业规章制度:是对基本规章制度分层次、按专业进行细化的技术规定。包括铁道部、铁路局印发的专业技术文件和段制定的《段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段细》)等。

根据铁路技术装备和行车组织变化,针对技术管理某一方面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间、特定条件下,可制定临时规定。

第4条对不在技术规章制度范围内具有标准性质的文件,须纳入相应的标准体系统一管理。

《铁路200~250km/h 第5条《技规》、《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

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及铁道部专业规章制度组成铁道部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设计、施工、运营、维修的技术要求。《行规》、《客运专线行

车组织细则》及铁路局专业技术文件组成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铁路局运用、施工、维修及作业的技术要求。《站细》、《段细》及相关管理细则、工作细则、作业程序等组成站段技术规章制度,主要反映站段技术管理工作的技术要求。

第6条技术规章制度是铁路运输生产实践的总结,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必须符合本办法。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违反现行技术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与分工

第7条既有线技术规章制度的管理实行铁道部、路局、站段三级负责,客运专线技术规章的管理由铁道部、路局两级统一制定、发布,按归口管理和专业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形成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的管理体制。

第8条路局成立技术规章制度管理领导小组。由路局总工程师任组长,各专业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参加,办公室设在路局总工程师室,归口管理路局技术规章制度,各专业处室负责管理专业规章制度。

站段须成立相应的技术规章制度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与分工。站段的技术规章制度由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第9条各级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要设专人管理技术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与权限,保证定编、定岗。技术规章制度管理人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和管理的延续性。

第10条路局总工程师室负责组织《技规》、《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等铁道部基本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行规》、《客运专线行车组织细则》《铁路200~250km/h 既有线技术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