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议行合一:国家权力机关统一掌管立法、行政等全部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规范选举活动的各类制度。其含义包括:(1)广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2)从中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3)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4.行政组织体制:指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6.政党制度:指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权力、干预政治、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的总和。 指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以及各政党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
1.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①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在不与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②法律解释权:
1978年宪法第一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职权。
凡关于宪法、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加以补充。这种解释或者补充规定与原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③监督权:
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包括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④决定权: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⑤任免权: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⑥参与全国人大的组织工作:
包括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大会;决定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主持全国人大预备会议;审查代表资格;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等。
⑦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2.选举制度主要原则: ①普遍原则: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的权利。
②平等原则:是指每个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不允许任何选民有任何特权,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受到任何歧视。
③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通过投票等方式,选举产生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
④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秘密投票即无记名投票,是指选举人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在选票上注明自己选中的候选人,而不签署自己的姓名,并亲自将选票投入密封的票箱。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候采取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选举行为。
⑤差额选举制度:差额选举是指参加选举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代表数的一种选举方式。现代民主国家一般都实行差额选举。 3.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
①政治领导:是指共产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首要内容。
②思想领导:就是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来教育和武装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使之自觉地为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就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用以正确地认识和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种复杂问题;就是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③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党的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组织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党的组织领导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发挥党的干部在国家政权机关的骨干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八大民主党派:
(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
(2)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
(3)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
(4)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以文化教育出版界知识分子为主还有一部分工商界爱国人士
(5)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主要由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 (6)中国致公党(致公),主要由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组成。 (7)九三学社(九三),主要由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 (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 由台湾省人士组成。 三、论述:
1.怎样继续完善人大制度: (1)坚持与完善党对人大的领导
①中国共产党组织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 ②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
③党组织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和决议 (2)强化人大的立法与监督职能 ①强化人大立法与监督的权威性
②完善人大立法程序,进一步划清中央与地方、人大与政府之间的立法权限 ③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制度建设
④创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方式,监督就是用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来约束权力 (3)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①各级人大代表应经常联系本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注意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
②要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知识,公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情况。
(4)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①提高人大代表构成的代表性与代表素质
②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制度,特别是工作程序 ③有针对性地对人大代表进行专业培训 ④逐渐扩大人大代表专职化的比例 2.怎样继续推进国家行政体制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行政权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本身要形成新的定位:为经济和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公共政策;通过财政、金融、货币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调节市场,引导社会经济发展;通过经济立法、执法等法律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扩大政府的社会控制和社会服务功能,维护社会秩序,提供社会福利;优化政府本身的管理,实现政府行政的法制化和高效5316 (2)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建立合理集权与分权模式 (4)健全行政监督制度,抑制行政腐败
(5)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管理。 (6)转变政府观念,强化服务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