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制度名称: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SHGQ0-03-SD-042-050301

主管处室: 设备动力处

会签处室: 安全环保监督处 生产调度处 工程处 供应销售部 技术质量处 企

业管理处

编制人 周立勇 徐 达 审核人 孙大绮 炼 油 事 业 部 王思珏 周建明 化 工 事 业 部 事业部 会签人 热 电 事 业 部 王智勇 顾卫东 聚氨酯事业部 精细化工事业部 万浥尘 审定人 马伯文 总法律顾问 罗新富 江正洪 张 涌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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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仪表自动化设备是指用于生产过程的测量仪表、监测仪表、控制仪表、在线分析仪 表、安全仪表、各类仪器、数据采集系统、过程控制计算机、DCS、ESD、PLC、执行器以及由 它们组成的自动化系统和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中的仪表设备等。

第二条 在主管设备经理、设备(或仪表自动化)副总工程师领导下,加强仪表自动化管理,

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确保仪表自动化系统处于良 好状态,满足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优化控制的需要。

第三条 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备品配件管理、修理、更新、缺陷、静密封管理、防腐蚀管理参

照公司相应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备动力处职责

(一)对各事业部仪表四率运行控制情况和 DCS、ESD、PLC 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从自控技术角度审核关键生产装置仪表控制方案和先进控制、优化软件方案。 (三)对联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对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使用、维护与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 技术质量处负责工艺联锁管理。 第六条 设备动力部职责 (一)负责仪表自动化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仪表四率数据、DCS、ESD、PLC 运行数据、联锁运行状态数据搜集、分析并(三)负责对联锁变更、解除、临停手续、联锁登录簿的管理。

(四)负责仪表防冻保温、引压管线伴热工作和防暑降温、防雨防雷工作的管理。 (五)负责生产装置仪表控制和先进控制、优化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管理。 (六)负责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全过程管理。 (七)负责工业电视的使用管理。

第七条 仪表自动化设备的检维修部门应遵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八条 仪表自动化设备的检维修部门应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汇 总,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攻关消除缺陷。

第三章 维护与检修管理

第九条 仪表自动化设备应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仪表分册中规定的要求校验, 校验周期原则上按照装置大检修同步进行,校验周期最长不超过 5 年。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每 台仪表投运前,仪表维护人员必须对每台仪表零位、量程进行确认并进行全面检查,回路投用前 必须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