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座席外包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下载本文

呼叫中心座席外包项目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下列甲方、乙方确认的地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名。 甲方: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之间有关合同的财务往来及结算,应通过下列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银行及帐号进行。本合同存续期间,一方若遇结算银行及帐号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甲方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二条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称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座席以及相关技术平台支持。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并且在系统平台双方验收完成情况下提供座席 个,同时提供相应呼叫中心服务。 第三条 合同的价款 1、座席租赁费

甲方按每座席人民币 元/每月租用乙方 个话务生产座席;

上述座席租用期为 年。合同期内的座席扩容,按增加后座席数结算费用。 座席所含服务内容: 服场地 务 项目 家具 电脑/耳麦 系统平台 通讯服务 乙方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规呼叫中心基地办公隔档、桌面、每座席提供电脑一台、甲方不指定呼叫中 格 室 ㎡ 座椅、键盘话务专用耳麦按话务心平台,由乙方负架 员数量配置一个 责购买、维护 含场地公摊面积,说标准按所租用楼宇 明 而定。 2、座席包含话务时长(国内呼出时长)

市话和国内长话均以分钟为单位计费,每生产坐席每月包 分钟通话时长;超出部分按照人民币 元/分钟计费,市话和国内长话同价。 3、呼叫中心业务电费

电费单价为:人民币 元/度,按实际使用量计算,如遇国家调整电价,单价作相应调整;电费支付给物业,由其统一开具相应发票。 第四条 支付和结算方式

1、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甲方将按下列约定付款:

(1)座席调试成功交付甲方当日,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以后每月按 形式向乙方付费,即每月 甲方向乙方 。

(2)除本协议中所述 是由甲方直接向 物业 支付外, 条款中所述其余费用均支付给乙方。 (3)座席调试期内座席产生的通话费不计入话务优惠费用中,按照人民币 元/分钟计算,由甲方在合同生效后首月向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