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变更原因: 起草部门:护理部 审 定 人: 张华丽 起 草 人: 王瑛 发行日期:2016/5/23 版 本 号:2016 1.目的:确保患者隐私权受到保护,并维护职业荣誉。 2.依据: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 3.范围:全院各科室 4.责任者:杜金玉、王瑛
5.规定内容:2.8.4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滑县新区医院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措施如下:
一、制度
医务工作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规定: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
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措施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⑴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⑵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⑶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⑷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⑸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⑹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⑺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或挂“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⑻住院病室要男、女患者分开,各病室床间安装拉帘。
⑼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⑽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⑾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色达县医院保护患者隐私的具体措施如下:
1.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间隔设施。
注:多人病室若是需要的话给予移动性屏封使床与床之间相隔开、各科室ICU
病房均有床帘相隔开。 附:相应图片。
2.有私密性良好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
注:我院各科室的医患沟通及知情告知场所一般情况均设在医生办公室或者各
科室主任办公室可以给患者足够的私密空间。 附:我院医生与患者正在沟通的照片。
3.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注:我院职能部门会定期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保护情况进行督导、
检查、总结、反馈,且有改进措施。 附:色达县人民医院职能部门督导检查情况表。
注:对上述工作进行持续改进后有明显成效。(详见色达县人民医院职能部门督
导检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