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思考
王旭
北京的历史街区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中国古代都市规划的杰作,是体现历史文化风貌的核心区域,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保护并促进其复兴和发展。
一、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重要意义 1.历史街区是继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北京作为世界级古都,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形成了独有的城市特点和历史风貌。西城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是传统风貌重要旅游地区,文物古迹、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各类纪念建筑等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在北京市首批公布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西城区有12片,其中重点保护区362.61公顷,占全市总量的64.7%。全区仅国家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就有70处,约占北京市的23.8%。把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作为城市建设的主题,是中央、北京市对西城区的要求。加快保护区的更新改造进程,继承、弘扬历史文化,充分体现古都风貌,是西城区重要的历史责任和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工作之一。
2.保护和复兴历史街区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最近修编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将北京城市发展目标确定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历史名城和宜居城市”,核心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西城区在2003年提出了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可持续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包括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快城市建设,尤其是历史街区的更新改造进程。只有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才能真正彻底改变城市面貌,树立有特色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力。
3.保护和复兴历史街区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西城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是,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保护区内的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相对较慢。据对什刹海地区的初步调查显示,历史街区内人均居住面积以5—10平米居多,达到北京市人均15平米的不到三分之一。加快更新改造进程,已经成为历史街区内居民的共同心声。
二、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面临的问题
1.保护与复兴历史街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有待于探索。建国开始至今,历史街区一直存在“保护”与“发展”的基本矛盾,这两者在同一空间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在理论和实践探索中,历史街区保护、人民生活条件改善、经济发展等方面利益冲突交织,政府、群众、专家、开发商价值取向分歧较大,始终难以达成共识。
2.历史街区人口、功能过度聚集,客观上给保护造成困难。一方面,历史街区的人口密度已接近每平方公里3万人,远远高于世界其它国际大都市的城市中心地区;另一方面,目前历史街区内仍聚集了行政办公、国际交往、文化娱乐、商务办公、商贸、旅游、教育、居住等众多功能,这些功能相互重叠干扰,影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
3.历史街区已出现衰败的趋势。由于市场机制、房屋产权制度不完善等诸多因素,一些地区正处在衰败的状态,私塔乱建等违法建设情况严重,房屋自然老化破败,基础设施落后,居民生活条件差。以什刹海地区为例,三类以上房屋(危旧房)超过房屋总建筑面积的70%;除新建筑外,给水管只通到院,排水设施简陋,现在还存有50年代修建的合流管甚至明清时期的旧砖沟,全部为雨污合流;电线大多为明线,线路老化且超负荷运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4.历史街区人口逐渐贫困化、老龄化。如什刹海地区的退休人员占21.7%,还有不少下岗职工,人均实际收入仅6476.4—10626元/年,难以实现自我更新。
5.历史街区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亟待改善。现行市政技术标准与历史街区间形态及胡同肌理保护存在一定矛盾,胡同狭窄曲折,大市政配套难度大、成本高,致使改造举步
维艰。历史街区内交通需求日益增大,一方面,道路供应跟不上交通增长,停车场地匮乏,现有路网负荷趋于饱和,交通污染严重;另一方面,在交通需求管理方面缺乏政策与措施,导致交通增长对历史街区带来冲击。
6.历史街区保护缺乏产业支撑。由于历史街区功能过于混杂,高端产业与低端产业并存,土地及文化资源的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阻碍了符合旧城空间形态的产业集聚和发展,开发单位资金难以平衡,房屋开发“有价无市”,致使保护工作得不到实质性的落实。另外,房屋性质多样,隶属关系复杂,给危旧房改造增加了难度。
三、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思路
多年来,西城区委区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复兴问题。曾经在危改工作中探索形成了“五结合”的工作思路(一是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优化土地使用功能,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实现经济效益;二是与市政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提高城市容量与承载力;三是与环境整治相结合,拆违建绿,建设生态型城区,实现生态环境效益;四是与古都风貌保护相结合,延续历史文化,保护修缮开发文物资源;五是与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相结合,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居住质量),其中之一就是与历史风貌保护相结合。但是,总体上说,由于上面提到的一些因素的限制,西城区在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方面的力度还不够大,还没有完全走出以危改带动的工作模式。随着《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出台和西城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我们提出了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的一些思路,以供参考。
(一)保护与复兴的总体思路
要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从思想认识上入手。要更新理念,换一个角度,全面地、长远地、综合地思考这个问题。要站在对群众、对历史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高度重视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二是要紧紧抓住创新这个关键点。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之路走到今天,没有创新,是很难继续走下去。要始终坚持发展和创新相结合起来,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创新。
因此,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积极保护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辩证对待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与历史风貌保护的关系,以打造城市品牌形象为重点,按照“改变落后现状、适应现代生活、保护传统风貌、延续历史文化、开发文物资源、繁荣旅游产业”的要求,将现代化的理念、标准和手段融入到历史街区保护与复兴过程中去,为其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切实扭转诸多地区趋于衰败的局面,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重塑历史街区优美空间秩序。
(二)保护与复兴的主要内涵
在不破坏街区肌理、历史遗存、风貌基调、文化内涵的前提下,对历史街区内的各类建筑、道路、设施及文化标志进行保存、更新和延续。它包括院落的维护、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违章建筑的拆除及沿街店铺的恢复等内容。
按照以上总体思路,其内涵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确保总体格局不变。对于主要历史建筑、街巷格局、空间形态、重要标志物、古树、景观画面等,要在有机更新中最大限度地予以保留。要尽量恢复基本完好或有一定价值的房屋、院落,保护和恢复建筑界面与色彩,保持原有的胡同肌理,不搞大拆大建。
2.降低居住人口密度。采取各种措施,鼓励部分居民外迁,把大杂院恢复到四合院格局应有的人口水平,使留住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庭院生活空间。调整外迁居民与留住居民的合理比例,努力做到“外迁居民愿意走、走得起,留住居民愿意留、留得住”,保持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居住功能,使民居文化得以延续。
3.实现文化繁荣促进经济发展功能。提升和调整历史街区功能,充分挖掘悠久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地名、戏剧、音乐、曲艺、建筑术、老字号品牌、餐饮风俗、庙会等,大力发展符合历史街区空间的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文化复兴,增强发展活力,恢复繁荣的景象,推动历史街区协调发展。
(三)保护与复兴的基本要求
实现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复兴,必须抓住四个创新点:
1.政策引导上创新。要深入研究新出台的《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根据西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推进新的鼓励措施。要积极争取中央、北京市的支持,包括土地审批、减免税费和四源费等,力争把烟袋斜街、白塔寺两个试点做出实效,做出特色来。
要加大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应从“住宅管理员”的身份中摆脱出来,全力担负起监管房屋市场秩序、监管保护规划实施的责任,把历史街区危旧房更新与文物腾退作为今后五年一项硬任务,列入年度计划,做到数量化、具体化。在资金方面,政府财政应该成为资金来源的主体,并制定相关政策筹集资金,在引入市场机制时以政府为主导,严格规划审批等。
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人口外迁。鼓励有条件、按保护要求履行保护职责的住户或投资者购买历史街区内的院落,对拥有和购买保护院落的个人或单位提供优惠政策,鼓励他们按照政府提出的保护要求修缮房屋,提供一定的修缮补贴等。同时本着“解危为主,适当解困”的原则,适当放宽对外迁居民中贫困户的补偿政策,要力争更多在城市边缘集团用地中建设成本最低、专门用于搬迁安置历史街区居民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给外迁居民提供买房或租房等多种选择和出路。
2.规划布局上创新。加强风貌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对于精华地段,在保护与复兴过程中不仅保护好文物建筑,还应着眼于恢复其周围的环境,加强地域标志系统的规划设计,使整个街区的文化建筑及设施成为彼此联系的网络系统,以唤起人们对历史背景地域环境的追忆。对于零星分布的文保项目,在其周围地区改造之前,先做出控制性保护规划,并进行相关社会经济效益评估。有条件的地段还应结合古树保护和绿地规划进行周围环境的城市设计。总之,要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在历史街区有机更新过程中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工作方式上创新。一方面,要改变以往房地产开发的模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靠群众、依靠市场,调动广大居民和企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根据房屋完损程度和院落环境,将现有院落确定修缮、翻扩或拆除方案,以一个院落为单位或几个院落联动的方式进行改造。制定疏散历史街区人口的长期计划,建立完善的保护和设计准则,明确建筑风貌、材料、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以指导历史街区的改造工作。还可发挥社区社会动员的作用,探索类似住房合作社等具体工作模式。
另一方面,根据历史街区的内涵不同,更新的内容不同,采取的方式也要有所区别,需要分类进行。比如特色街更新改造,像白塔寺地区和烟袋斜街等可以采取整体搬迁居民,恢复原有的建筑形式和胡同肌理,通过小范围的拆迁、改造和更新,调整其使用功能,实现特色旅游街或庙会等功能。而对于整体风貌保护区,像什刹海周边、西四北1—8条等,这些地区利用大面积改造、大规模外迁居民的方式已经不可能,要因地制宜,把保护的内容通过与资源调整相结合,把一部分内容变成可投资的产品,使企业和经营者在这里置业,实现资源的市场化置换。要充分考虑到居住在这里的群众和想要居住在这里的人在渐进性改造更新中的积极性,认真加以鼓励、利用和引导,实行渐近式更新。
4.工作部署上创新。历史街区危旧房更新这项硬性任务不同于大面积城市改造和建设,不论在计划、任务、推进的速度上都有自身的特点,不应速度很快,但慢不等于不动。在保护的过程中不能走简单的“一刀切”办法,应按照“普遍改善、局部更新”的原则,采用“分轻重缓急,循序渐进”的办法,划分区域,分类推进,先易后难。同时,应把历史街区的有机更新与各项改革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如住房制度改革、危旧房改造政策、标准租私房改革,以及廉租房政策的实施等等。
(作者单位:西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