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眼及矫正视力检查 下载本文

一、学习目标

1.通过运用远近视力表对被检眼的裸眼视力进行检查,从而初步为被检眼屈光状态定性。

2.能使用焦度计检测眼镜的球柱顶焦度及轴位。 二、操作步骤 (一)使用工具

远近视力表及焦度计。 (二)操作步骤 1.裸眼视力的检查

(1)遮盖被检者一眼,令其另一眼注视远视力表。 (2)由上到下,即由视标大到小,先纵(行)后横(列)依次让被检眼辨认各个视标的方向,并作记录。

(3)待到被检眼无法辨认某行视标时,则给被检者一张近视力表,同时询问能看到第几行视标,并作纪录。

(4)根据纪录结果,与表3-2-1对照,即可对被检眼的屈光状态作出初步定性的判断。

(5)重复(1)~(4)步骤,对前被遮盖眼进行视力检查。

表3-2-1远近裸眼力检查 远视力 ≥1.0(或5.0) 近视力 1.0(或5.0) 初步判断 正视眼或轻度远视 <1.0(或5.0) ≥1.0(或5.0) <1.0(或5.0) 1.0(或5.0) <1.0(或5.0) <1.0(或5.0) 近视眼或复性近散 老视,远视或伴有轻度散光 远视,复性远散或有影响中心视力的眼病

2.戴原镜的矫正视力检查:

(1)用焦度计对被检查者所戴眼镜的球、柱顶焦度、轴位、光学中心水平距、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进行测定。

(2)令被检查者戴上原镜,用遮板遮住一只眼,用另一只眼看远视力表,按裸眼视力检查方法中的(2)操作,得出该眼此时的矫正视力。

(3)按裸眼视力的检查(2)法对另一眼进行矫正视力的检

查。

三、注意事项

1.表3-2-1并非规律,仅反映一般情况,切不要生搬硬套。

2.视力表必须标准(或采用小数视力表,或采用对数视力表)。照明也必须标准,其表面照度不小于400lx。

3.测试距离与各级视标大小必须比例匹配,例如:测试距离为5m,那么视力表中1.0(或5.0)的视标应为7.27mm;0.L(或4.0)的视标应为72.7mm。

4.被检眼不能眯,应该自然睁开进行测定。 5.裸眼视力的标准:

辨别0.1~0.4视力表的视标,要求每一个视标(一行中的)部能正确辨别,方算该行视力通过;

辨别0.5~0.6视力表视标时,每一行视标中允许有一个看错,仍算该行通过;

辨别0.7~1.0视力表视标时,每一行视标中允许有二个看错,仍算该行通过。

四、相关知识

(一)远近视力表的制作原理

若有两点在5m远处,如欲分辨它们,而不被误认为一点的话,那么它们之间的距离应该有一个下限,这个下限与人眼之视角有关,研究证明,人眼所具有的最小分辨力决定它的最小视角为1'。而该视角又是由视细胞的直径所决

定的。如果两物点的入射光分别落在两个相邻的视细胞上,则我们的感觉肯定只看到一个较大的模糊物点;只有两物点之射入光线分别(至少)落在中间隔着另一个视细胞的两个视细胞上时,我们才能将两个物点分辨为两个独立的目标。(图3-2-1)。N点为人眼之节点,若视细胞的直径为 0.004mm,那么最小视角在视网膜上所张开距离必大于0.004mm,1'视角即是人们用以制作视力表的理论依据。

(二)远视力表(小数视力表)的制作

制作视力表的理论依据为人眼视网膜的锥体细胞的最小分辫力即1'视角。人们设想若以1'视角在5m处应有宽度写出一个视标如:“E”,“E”或“C”等等,这个符号的每一划之宽度为1'视角,间隔也为1'视角,从而构成了一个 5倍1'视角的视标(见图3-2-2),这样便可判断某人对无限远处的这些物点是否有识别能力,若能识别,则表示该人达

到标准视力,为正视眼(在无调节时),达不到该要求者,说明有视力障碍。那么对屈光不正者所具有的屈光不正之程度如何表示呢,人们便根据5m处5倍l'视角的视标高度为:h=5×tg1'=0.0073(m)即7.3(mm)的原理进行设计的,如5倍1'视角在50m处的视标高度应为5倍1'视角在5m处的10倍,即73mm(即5/50=7.3/X,X=73)。依次可得正视眼在30m,20m,I5m,10m,7.5m处可辨的最小视标高度放大10倍后分别为43.6mm,29.1mm,21.8mm,14.5mm,10.9mm(见图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