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清单定额计价规范 下载本文

总说明 一、山西省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经调查研究、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执行本定额,投标报价可以参考本定额。实行定额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中的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费率是按各专业正常施工条件下,根据承包范围不同,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规费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测定的上限费率,施工企业的实际费率为动态费率,以各级标准定额管理机构核准的当年有效费率为准。 四、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五、本定额的解释、修订等事项属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标准定额(建经)站协助管理。 六、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 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的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 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