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实习结束,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上交材料:实习单位统计表(按班级)、实习指导记录表(可以从管理平台中导出)、巡视表、简报、学生实习手册。
(三)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1、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记分。 3、实习成绩可根据“实习出勤”、“实习表现”和“实习成果”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任何一部分不及格,实习成绩即为不及格。(具体见附件工学院学生实习手册》中“实习成绩鉴定表”)。学生必须完成全部实习内容,方可进入实习考核环节。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记: (1)旷、病、事假超过实习总天数的四分之一者; (2)实习期间,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者; (3)实习报告表填写不认真,或弄虚作假者;
(4)实习违章操作,给国家(学校、集体)造成巨大损失者。 (三)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1、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报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记分。 3、实习成绩可根据“实习出勤”、“实习表现”和“实习成果”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任何一部分不及格,实习成绩即为不及格。(具体见附件4《工学院学生实习手册》中“实习成绩鉴定表”)。学生必须完成全部实习内容,方可进入实习考核环节。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记: (1)旷、病、事假超过实习总天数的四分之一者; (2)实习期间,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者; (3)实习报告表填写不认真,或弄虚作假者;
(4)实习违章操作,给国家(学校、集体)造成巨大损失者。 (四)实习时间安排(包括学生毕业综合实践动员大会、安全教育等) 时间安排:2011-10-31~2012年第二学期十六周之前
截 止 时 间 具体安排以及上交材料 备 注 学生签订校外实践安全责任书交实习指导老师,汇总上交2011年10月28日前 (附件6) 教务办 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专业负责毕业综合实践动员大一周确定开会时间,报教务2010年10月28日前 会、安全教育,提交实习动员教办,教务办安排地点 育材料(包括讲稿、拍摄的照片) 各专业负责人提交实习动员材料教务办 各专业制定实习实施大纲、具体上交教务办,教务办通过管2011年11月4日前 计划 理平台提交 学生提交毕业实习回执单(见附实习单位盖章并签字 2011年11月12日前 件7),并通过管理平台提交实交实习指导老师,汇总上交习单位信息 2011年11月12日前 毕业实习单位统计表 教务办 管理平台自动输出 教务办按照各专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操作,实习指导2012年1月5日前 顶岗实习(专业综合实训)考核 老师按要求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机专业群专业综合实训报告见附件8 学生每周通过管理平台撰写实管理平台提交,指导教师网实习期间 习周记 2012年3月1日前 实习简报(期中) 上批阅 实习指导老师上交班级实
习简报至教务办,教务办通过管理平台提交学院实习简报 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巡视,上交实实习期间 教务办安排 习巡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交流并记管理平台导出实习指导记实习期间 录,通过管理平台录入 2012年5月18日前返校、毕业实习总结 (暂定) 台提交毕业实习总结 实习指导老师汇总,每班上2012年5月18日前 上交学生实习手册(见附件9) 交2本教务办。其余保留备查。 各专业实习总结上交教务2012年5月22日前 学院、各专业实习总结 办,教务办通过管理平台提交 实习指导老师上交班级实习简报至教务办,教务办通2012年5月22日前 实习简报(期末) 过管理平台提交学院实习简报 班主任按要求录入教务管2012年5月22日前 毕业实习考核、成绩统计 理系统 录表 校内组织,学生通过管理平
(五)实习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措施(包括校外实践管理平台使用、实习巡视安排及相关表格,实习单位统计表和指导记录表可以从平台中导出)
1、学生专业综合实训离校前,由班主任负责对校外实践管理平台的使用进行培训;充分利用校外实践管理平台进行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要求学生及时在平台中上传实习单位信息;每周撰写一份实习工作汇报材料(实习周记)并通过管理平台上传,实习单位有变化的,及时在平台中修改。指导教师通过网上对周记进行批阅。
2、协调实习进程,做好实习巡视工作,原则上市区(指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每月一次,宁波大市范围内每学期至少一次,宁波大市以外地区由学院统一组织,至少一次。上交实习巡视情况登记表。(实习巡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3、教师与学生交流并记录,通过管理平台导出指导记录表。 4、通过管理平台导出实习单位汇总表。 5、通过管理平台提交实习总结以及实习简报。
(六)学生需上交的实习资料(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学生实习手册,应包括学生守则、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等内容)
学生需要按照第(四)点及时规范上交材料。学生实习手册参见文档《工学院学生实习手册》(附件4)。
(七)实习纪律及安全要求
1、学生在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有关纪律和规定。 2、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保持和学院之间的通讯联系。
3、学生在实习期间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到险要的地方游玩。学生在校内外不得从事危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