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燃料管理部主任工作标准 下载本文

发电厂燃料管理部主任工作标准

1范围

1.1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管理部主任的工作职能、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职权、检查与考核等。

1.3本标准适用于燃料管理部主任的工作。 2职能

2.1在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燃料的计划,调运,质量、数量验收,亏吨、亏焦的处理及燃料结算工作。

2.2对内负责协调多经按计划组织进地煤及燃料分场耗煤的运行方式;对外负责协调矿业集团销售总公司、铁路运输部按计划进煤及商务处理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贯彻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规范燃料管理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做好燃料供应工作,降低燃料成本和标煤单价。 3.2根据年发电量及煤耗等计划,组织编制年需用煤(油)计划,并协调好供、卸方,组织抓好计划的落实和燃料的接卸工作。

3.3加强对入厂煤质管理,组织采样、化验人员严格按国标对入厂煤进行采样、制样工作,并不定期地对统配矿驻矿员、地煤监装员等各环节进行检查。协调好上煤方式及清理煤场杂物工作。

3.4加强各管理环节的管理,保证入厂煤检斤率、检质率、质价差索赔率均达到100%,并抓好入厂煤的结算工作及亏吨、亏焦、不合理费用的拒付和商务处理等工作。

3.5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底对煤场进行盘点,每季进行典型盘点(盘点前协调燃料分场做好煤场的整型工作),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和上报。 3.6搞好市场预测,合理安排进、耗煤结构,努力降低成本,按月抓好入厂煤的标煤单价分析和上报工作。

3.7抓好计量、化验设备的检定、维护、检修工作,使设备周检合格率达100%,设备完好率达100%,并合理使用、控制维护费用。 3.8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保证人身和车辆安全。 4工作程序

4.1每天8:30、16:00前查阅MIS信息,及时掌握燃料的进、耗、存和燃煤发热量情况,并根据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4.2每周一部门例会传达公司周一生调会精神,听取各班组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部上周工作,布置部本周重点工作。

4.3组织编制下年燃料需用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经国电公司批准后,与矿方签订合同(地煤计划及时下达到多经),并逐月按月计划执行(如因电量计划调整,地煤量随之调整)。

4.4组织采制化人员严格按国标操作,每天对统配煤按矿别、批次进行采制化;地煤在原样合格后,入厂时车车采样。对统、地煤质目测有

问题的,坚决拒收。

4.5按煤炭买卖合同要求、质数量验收协议、结算协议,每10天组织核算人员与矿方对帐并结算一次煤款(包括亏吨、亏焦、不合理费用的拒付处理)。

4.6按月盘点、季典盘的规定,每月底组织公司计划、生技、财务和本部门人员按时进行煤场盘点,并对煤场盈、亏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4.7根据月电量、统配煤计划和地煤进、存等情况,确定当月、日统、地煤耗煤比例,以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同时,要在下月初对上月标煤单价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升高或下降的原因,并采取措施。

4.8配合计量检定机构按时完成强检计量设备的检定。轨道衡检定周期每年一次,汽车衡检定周期每半年一次,其它设备按检定周期按时检定。 5责任与权限

5.1有权向值长了解生产及设备检修情况,并决定上煤方式。 5.2有权对入厂煤质不合格的燃煤进行停卸、返车、或停止其进煤。 5.3有权对矿方亏吨、亏焦进行商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