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修承诺与措施 下载本文

十一、工程保修承诺与措施 11.1、保修期及保修承诺

按国家相关规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完成竣工备案之日起30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我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的保修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我公司将由工程管理部跟踪工程使用过程的质量情况和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工程管理部将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地对本工程进行回访,虚心听取业主对本工程质量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征求业主对我司工作的建议,以促进我司把有关工作做得更好,为业主提供更好的保修服务;

2、在质量保修期内,我司将按照公司和有关规定,承担本工程双方约定的保修责任。凡属于我司工程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我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12小时内派人修理。若发生须紧急抢修的项目,我方接到业主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抢修。一般维修项目,若我司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处理,业主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其发生的维修费用经我司认可后在工程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我司支付;

3、根据本工程室内装修的材料特性,施工工艺和方法,我司在工程竣工移交之时,将会提供一份《使用维修手册》,其内容包括材料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的注意事项,维修的方法,材料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只要按照使用维修手册的指引,业主可以较好地进行工程的维护,保持工程的完好和装饰效果,减少使用、维护的费用,符合循环经济和环保的要求。 11.2、保修实施措施

1、为保证工程交付使用后业主能及时、合理、准确的投入营运,我司竣工前,将积极配合业主进行培训交底工作,将各项产品的说明书,使用注意事项,维修条件等资料及时完整的移交业主。验收后派各专业人员参予业主的试运行,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给予处理;

2、工程竣工后,售后服务小组在业主投入使用后三个月内义务现场跟踪服务; 3、回访发现问题或接到质量投拆,售后服务小组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及时处理;

4、非本公司所属或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整改内容,我司同样立即响应,及时解决;

5、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对于我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装饰面出现一些有关质量问题,对于非人为的工程毛病,工程部将全力安排解决,一定为业主排忧解难;

6、我司本着对此工程高度负责的态度,专门组建技术人员针对本工程的维修组,定期回访;

7、保修期内应急措施安排:

保修期内严格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所规定的工程维修服务程序执行,如遇应急事件,则从解决问题为前提,并在接甲方通知后四十八内到达现场并着手解决所需维修的部位,小问题在接通知后当天内解决,如工艺难度大,则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应修缮的部位,完成修缮任务后请业主进行验收检查; 8、保修期满后,我司仍将长期跟踪,保持维修热线;

9、我司将根据本项目之特点向业主提交《保修手册》,对本工程之日常维护和保养常识以及日常维护之消耗材料、维护工具等均列具详细计划;

10、本着一切为用户服务的思想,处处要为用户着想,工程竣工验收,但是竣工后的服务工作尚未完结。为使用户满意、放心,工程竣工后,我们将继续为用户提供方便,并做好下列工作:

1) 向用户提供所有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关说明及各种原始资料;

2) 执行工程竣工后回访保修制度:竣工后随即向用户发放回访保修卡,认真履行合同及有关规定。凡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及时全面负责修复,做好修复记录,并经业主签字认可;

3) 保修期内对于种种原因,造成了在使用中在碰到的质量问题而投诉我公司的意见,我公司认真对待,立即派人了解、调查并分析原因。凡属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我公司负责立即派人修复。凡属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向用户解释,并积极参与配合修复;

4) 适时邀请用户座谈,请用户对我公司的质量情况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不断改进;

5)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遗留的缺陷,满足业主的需求,

在公司设有专业维修服务部,公司服务部提供全方位项目维修服务,维修工作全天候24小时持续服务;

6) 每一次维修结束,我公司都由专业人员就造成维修的原因、维修措施、维修的可靠性等向贵方提供书面报告,此报告一式二份,供甲、乙双方留存; 11、回访制度 1)电话回访

我司会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特点按以下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并在回访服务后做好服务记录和登记工作。 2)上门回访

a、对石材、吊顶等工程设置的监测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装饰或建筑结构变形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处理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精度的损失; b、在回访服务后做好服务记录和登记工作,如需要进行再次回访服务的,与业主预约好下次回访时间和内容。 3)上门维修

a、如接到业主的报修要求,公司将立即派专业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b、维修服务不中断进行,直到完全修复; c、实行先检查维修服务,后论责任的原则; d、在回访服务后做好服务记录和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