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所修课程补考后不合格
申请重修的有关通知
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昌大校发[2013]37号),“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1次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放弃。但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计入成绩单”。
现将2012级第二、四学期、2013级学生第二学期补考仍不及格需申请重修课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重修报名仅限2012级第二、四学期、2013级学生第二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
2.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统计重修的课程及人数。重修人数在15人以上的课程,单独开班,晚上或周末开课;重修人数在15人以下的课程,跟班听课。
3.单独开班的重修课表和重修人数不足15人课程的跟班听课方式,另行通知。 4.重修缴费的时间、地点,与正常选课相同。
5.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不需要报名补考(Ⅱ类通识课除外),下学期开学前将全部安排考试(Ⅱ类通识课需网上报名申请,不报名的将不安排考试)。
6.申请办法:
(1)学生登陆http://218.64.56.18 ,输入本人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双击“学生专区”进入学生专区界面——>单击“D:学籍成绩”——>单击:“2:补考重修报名”——>选择报名学期”为“2014-2015-2”学期,点击“进入报名”按钮出现课程,选择你本学期需要参加重修的课程后点击“报名”按纽即可。一经选定,视学生同意参加2014-2015-2学期重修和2015-2016-1学期开学初的重修考试(与开学初补缓考同时进行);
(2)网上申请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30日。 7.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学生,不予安排重修。
8.学生考试有舞弊或者违纪行为的或已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的,相应课程不能报名。
9.如有疑问,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学籍科咨询。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83969100。
教 务 处
2015年1月5日